曾“公开妄议中央” 原辽宁省委书记王珉认罪(图)


王珉认罪。(图片来源:中共政协官网截图)

【看中国2017年7月21日讯】(看中国记者狄源德综合报导)落马一年多后,中共河南洛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原辽宁省委书记王珉受贿罪、贪污罪和玩忽职守罪案件,王珉被指控受贿1.46亿元,当庭认罪。大陆官媒披露,王珉不但公开妄议中央,而且接受贿赂,对中共辽宁官场贿选案负有主要责任。

大陆《财新网》7月21日报道,因涉嫌受贿、贪污、玩忽职守罪,原中共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珉于7月21日在河南洛阳出庭受审。

王珉被指控:在2004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担任中共吉林省长、吉林省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权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46亿余元;2009年11月,时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的王珉侵吞公款100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费用;作为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组组长,王珉在辽宁省的拉票、贿选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以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珉当庭认罪,法庭择期宣判。

2016年3月4日,中共中纪委宣布王珉落马。同年8月10日,中纪委监察部官网宣布,王珉在担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期间,王珉对该省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直接责任,公开妄议中央,对抗审查;利用职权在官员选拔任用方面提供帮助,并接受贿赂;也在公司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从中获得经济利益,涉嫌受贿犯罪。最终决定“双开”王珉。

《新京报》报导称,继蒋洁敏、李东生、杨金山、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苏树林之后,王珉是中共十八大后落马的第8个中央委员。中共十八大后辽宁官场共有6名省部级官员落马。除了王珉,还有原辽宁人大副主任王阳、原辽宁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原辽宁政协副主席陈铁新、原辽宁人大副主任郑玉焯和原辽宁人大原副主任李文科。王珉、王阳、苏宏章、郑玉焯和李文科等都与辽宁贿选案有关。

自由亚洲电台2016年8月12日发表评论文章称,习近平处理王珉与通常“打虎”的做法明显不同,公开通报王珉的贪腐问题是次要的,最重要的问题是指控王珉的政治问题,“公开妄议”中共中央,对抗审查等。并以此在高层换届敏感时期高调处理王珉,意在公开警告内部高层不要干扰和抵抗习近平的人事布局。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6月23日刊文披露,中共官员“酒后的话题就像一个大染缸,吹捧、忽悠、荤段子”,“有的插科打诨、趣味低级,有的乱评乱议、妄议中央”。其中就有王珉曾编段子妄议中央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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