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日前裁决撤销梁国雄、罗冠聪、刘小丽及姚松炎的议员资格,图为四人2017年3月1日在高院抗议的场面。(图片来源: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7年7月18日讯】(看中国记者灵素综合报导)香港高院日前裁决撤销梁国雄、罗冠聪、刘小丽及姚松炎的议员资格(DQ),并颁令要求须支付讼费。原为占中案被告筹款的守护公义基金7月17日起专注为4人筹款,全数用于法律诉讼费用,目标为500万。
《明报》消息指,社民连梁国雄17日表示,从法理及情理而言应上诉,但他坦言讼费高昂,绝对有可能会因金钱因素而选择不上诉。他说若可获得法援,料支付金额或低于100万元,但若没有法援便需支付约300万元费用。
梁国雄指出,今次诉讼并非浪费法庭资源,高院无理由向4人收取讼费,他认为如政府愿示公道,政府应以公帑形式支付双方讼费。梁国雄又指这次人大释法不合常理,他指出,若无释法,法官则无法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且根据《宣誓及声明条例》,法庭根本无资格监誓。
《苹果日报》报导,基金信讬人及发言人郑宇硕指出,基金于7.1游行当日为占中案被告筹得约90万元,即日起会暂停为此案筹款,改为集中支援DQ案被告,募款目标为500万元,他表示,日后基金会会视乎占中案官司进展,再研究是否有进一步筹款需要。
香港众志罗冠聪表示,自己倾向于上诉,但要视乎财政压力及民主派的支援而定。他指出,要持续筹到百万元,是件不容易的事。他说,虽然因对被取消资格而感到愤怒,但他早已作了最坏打算,只是每届都有类似做法的梁国雄亦被取消资格,他深觉惊讶。他强调,此次风波起因不是议员的宣誓,而是人大释法。
香港大学法律学者、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指出,今次法庭裁定4人丧失议席,法官除引用《基本法》和本地法例外,亦有引用了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文本,而释法的生效日期,应追溯至法例生效时。
陈弘毅强调,因当事人作出有关行为,只能依据当时的法律解释去判断其行为的合法性或法律后果,若时后才按新的立法或法律解释去判断该人的行为,则会对当事人构成不公情事。而今次香港高院裁定罗冠聪、梁国雄、刘小丽和姚松炎4人因去年10月立法会宣誓无效,遂撤销其议员资格,还要求4人支付诉讼费,并不合理。
面对此情,民众寄望于林郑月娥补镬、拨乱反正。但林郑宣称目前没计划再DQ议员,这看起来似乎已是“皇恩浩荡”。
香港舆论支持,历经董建华之乱后,港人期盼的荫权之治并没有出现;梁振英之祸后,港人退而求其次又期盼月娥之治。林郑月娥也不失时机地释出“善意”,宣称考虑要重开公民广场、增加到立法会答问次数等。
相比于梁振英治港时期香港的满天阴霾,这一丝亮点顿时让港人、让民主派觉得香港阳光灿烂,觉得明君将出世。港大民研计划上周公布的民调结果显示,香港新政府就职后,林郑民望大幅上扬,连张建宗、陈茂波、袁国强的评分亦随之上升。
但随着刘小丽、姚松炎、梁国雄和罗冠聪四位议员之议席被取消,新政府与立法会、新班子与市民的“蜜月”还可以维持多久,香港民众坦言道:“尚需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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