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山东牟平公安局长同情妇一起受贿细节曝光

【看中国2017年7月15日讯】中共山东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前局长王国政,和同为该局科长的情妇林静,2人均因受贿罪被判刑,两人贪污受贿共计696.8余万元,并办理假身份证来藏匿赃款。时政评论人士分析,官员不顾身败名裂,乐此不疲找情妇必须从制度上去找原因。

7月13日,中共法院发布的几条有关减刑案、假释案等公告,其中就有林静减刑案,将于7月21日开庭。林静2015年3月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此次被建议减刑6个月。

判决书显示,林静在落马前,在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当人口与出入境管理科科长,她在2008年成为时任牟平公安分局前局长王国政的情妇。

2008年3月至2013年8月期间,王国政多次单独或同林静一起收受他人446.75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金条300克、房屋等财物,价值人民币共计696.8317万元,其中林静有份参与的为287.55万元。

据林静供称,2010年9月,王国政和林静利用干部调整,补缺空岗,受贿23万元,这23万元都被王国政拿走。王国政与林静合谋,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办理假户籍及身份证明、安排职务等,事后收取了2套别墅。

为了藏匿赃款,王国政还专门让林静为其办理了名为“王胜勇”的假身份证和假户籍。2010年左右,王国政以“王胜勇”的假身份证在4家银行办理了四张存单,金额共计544万元。

2013年8月,王国政被查。8月23日,林静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了受贿事实并检举了他人,吐出赃款30余万元。2015年3月,王国政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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