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政庇被拒 华男靠自辩告赢移民局(图)


华男因妻子被中共强迫堕胎,成功获得美国庇护。(图片来源:Adobe stock图)

【看中国2017年6月24日讯】几年前,家住美国法拉盛的华男于川峰(Chuan Feng Yu,音译),以妻子在中国大陆被强迫流产,以及他自己被警察殴打为理由,申请政治庇护被拒。日前,他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上,不请律师,靠自己辩护打赢官司。

根据法庭提供的资料,于川峰以妻子在中国大陆被强迫流产,以及他自己被警察殴打为理由,申请了政治庇护。但是,第一次的移民法官拒绝了他的申请,他到移民上诉局(BIA)上诉;2011年9月,BIA驳回了他的上诉。于是,他在2014年2月到第二巡回法庭上诉。如果这次不成功,他很可能会被遣送回国。

当时BIA驳回他上诉的理由基于两点:一个是根据纪录,于川峰在面谈时曾经说过,他有一次被国内警察殴打了30至40次,但是在他的申请材料中却没有提起被打次数。

但第二巡回庭发现,于一直说他被警察殴打、谩骂,并且两天没有让他吃饭睡觉。所以,法庭判定,这些都是出于他对历史的回忆,是真实的。

BIA驳回的另一个理由是,于川峰没有直接回答为什么他的妻子面临被迫流产。

第二巡回庭则认为,BIA提出的问题是“他的妻子怎么被强迫流产的”,而不是“为什么强迫流产”。于回答了前面这个问题。

第二巡回庭法官认为,移民局法官单凭这两点就断定申请人是照着编好的稿子回答问题,而质疑于川峰的可信性,这种判断是“有问题的”。因此他判决,巡回法庭承认并通过申请人的上诉理由,因而撤销移民局法官以及移民上诉局的判决。

资深华人移民律师刘汝华对此案子评论说,在第二上诉巡回法庭打赢官司的概率“微乎其微”,胜算不超过15%。在这个案子中,移民局否决的理由是根据他们在申请人回答问题时的“举止行为、诚信度和回答时间上的长短,是否答非所问”等情况而作出的。

放开二胎不影响政庇申请

关于目前以中共“强制堕胎”政策为由申请政治庇护的情况,刘汝华律师说,很多人以为放开二胎的政策后,以这个理由在美国申请庇护就不容易了,其实不然。

刘律师说:“我们这里还有很多这样的案子。因为,对以前发生的事情,申请的理由都是有效的。无论在二胎政策放开前后,无论是第几胎,只要你有违反你意志的强迫性流产、结扎的遭遇,都算是受迫害,都有理由申请政治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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