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7年6月19日讯】去年1月,一名25岁的中国留学生,在加拿大因为涉嫌盗窃他人信用卡而被判软禁在家170日,他之后在加申请工作签证也不获受理。该学生不服联邦公民及移民部决定,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指移民部的决定进程欠公允。法官最后裁决,不认为移民部裁决存有任何偏见及错误,判留学生败诉。
据报道,这名中国留学生2012年9月获得签证到辛力加学院(Seneca College)学习,2016年1月因为被控告盗窃信用卡,被法庭判处170日在家软禁,同年5月他在向移民部申请毕业工签,在7月时被移民部否决申请。原诉人出席听证会,最终原诉人被移民部裁定因犯罪需递解原居地。
收到递解令后,这名中国留学生对移民部的裁决不服,并且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该留学生称,其中一项有关移民部代表询问他是否需要传译员时,错误填写了"是",其后才改回"不是",移民部解释是填写文书者出错,法官表示,相信事件是因为书写错误导致。
联邦法院法官表示,即使传译员及律师均出席审核听证,原诉人被递解返回原居地之颁令也不会有任何改变。法官认为,当时原诉人没有打算反驳自己被判刑之事实,反而是当他发现自己被移民部下达递解令后,才惊觉想要质疑自己刑事纪录是否为移民部接纳,原诉人拟在加拿大国寻找工作及申请永久居民身分,法官明言根据法律,当原诉人被判有罪后,在宣誓书中称"愿意承担所有责任",这就包括被递解出境。
最终,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法院裁定原诉留学生复核败诉,被遣返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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