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获刑16年半(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看中国2017年6月1日讯】据中共《人民日报》新闻客户端6月1日报道,5月31日,因涉受贿、破坏选举罪,原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在黑龙江大庆市出庭受审获刑16年半,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并追缴受贿所得款项和孳息,没收其用于破坏选举犯罪的财物。
王阳被指控:在2006年底至2013年1月期间,利用担任中共辽宁省抚顺代市长、市长,中共鞍山市委副书记、辽宁省鞍山代市长、市长及中共阜新市委书记等职权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职务调整、当选人大代表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6291万余元。
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期间,为晋升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利用财物行贿人大代表方式拉票,并利用中共阜新市委书记等职权和影响,向人大代表打招呼等方式进行拉票。
2015年3月16日,王阳被中纪委宣布接受调查,继中共中央巡视组3月2日再次入驻辽宁后落马的第二个“老虎”,前辽宁省委书记、中共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珉在3月4日落马。
据《北京青年报》披露,王阳与王珉关系非常密切,仕途受益于王珉的提拔。
贿选问题发生时,王珉担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为王阳。《财经》报导,巧合的是,在王珉被宣布接受调查后的第14天,在北京学习的王阳,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落马。知情人士透露,几乎同时,王阳的妻子和秘书也被控制,由沈阳桃仙国际机场送至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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