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险恶的法律 明日起在中国实施(图)


中共当局去年11月通过的《网络安全法》明日起开始实施(图片来源:公有领域)

【看中国2017年5月31日讯】(看中国记者端木珊综合报导)中共当局去年11月通过的《网络安全法》明日起开始实施,官媒称,这是中国第一部网络安全的专门性综合性立法。但有评论指出,该法律不仅令外国公司感到非常担心,也令中国公众感到不安。

难保信息安全

《新华社》报道称,《网络安全法》提出了应对网络安全挑战这一全球性问题的中国方案。该法能够保障个人资料,并且能吓阻网络诈骗。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法律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甚至行踪轨迹等也被纳入公民个人信息领域。

虽然这项法律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但《自由亚洲电台》援引网民“秀才江湖”认为,全中国的网民数以亿计,在金钱利诱下,并不能完全杜绝这种贩卖个人信息予第三方、从而获取利润的行为。

一个险恶的法律

《美国之音》评论指,该法的很多规定含混不清,宽泛无边,让中共当局可以任意解释,并以此给众多的人、众多的公司治罪,因此不但令外国公司感到担心,也令中国公众感到不安。

报道指出,中国已经是世界上对互联网信息流通控制最严的国家,但这项即将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又做出新规定,禁止互联网用户发表范围广泛的信息,其中包括所谓的损害国家声誉、扰乱经济或社会秩序、或意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信息。

《德国之声》此前援引大赦国际中国研究员潘家伟(Patrick Poon)指出,这个《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强化了当局对互联网的控制,其力度超过迄今的任何相关法律,几乎完全蔑视言论自由权和隐私权。潘家伟认为这是一个险恶的法律,通过要求审查并向当局提交个人数据。

外企联合抗议

另一方面,外国企业则担心该法律违反贸易协定,破坏信息安全。

5月15日,来自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墨西哥和韩国等国家,包括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hina Business Council)、中国美国商会(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欧洲企业组织协会(BusinessEurope)、日本商工会议所(Japan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和Korea-China Business Council在内的54个行业组织向中国政府发出联署函,指中国即将实行的《网络安全法》中的一些条例若实施,将违反中国政府有关推动全球自由贸易的承诺,并使中共当局能更容易地获取外国公司的敏感商业信息和机密。

信函指出,这些条列,旨在限制外国科技公司的网络安全产品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并要求在中国运营的外国公司,把有关中国客户和顾客的信息储存在中国境内。这些做法,将对外国相关产业造成沉重的负担,也会损害中国大陆与其外国商业伙伴的关系。

早在去年,就有46家商业机构向中共政府提出,反对《网络安全法》,指中共对网络的管控,已跟提高网络安全的目标背道而驰,甚至可能带来更不安全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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