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尘爆案 团讼者众暂缓开庭4个月(图)


爆炸发生前的八仙乐园彩色粉尘派对(图片来源: 维基百科)

【看中国2017年5月25日讯】(看中国记者灵素综合报导)台北士林地方法院5月24日开庭审理八仙尘爆受害者民事团体诉讼案,该案由台湾消基会受托诉讼,因请求权人者众、单据多,消基会委任律师请求法院暂缓开庭,给予4个月书状交换时间,士院裁准。

据中央社消息,八仙尘暴6月将届满2周年,事故活动主办人吕忠吉一审已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入狱4年10个月。消基会律师吴荣达指出,日前,最后一位新加坡籍被害人已递出同意书,并请消基会取回诉讼要求书,24日当天也请求法院暂缓开庭。

吴荣达强调,这不是暂缓诉讼,而是请法院暂时不要开庭。由于消基会须于八仙尘爆发生满2年的时效前,处理300多位请求权人案件,因此希望法院给他们多些时间,做好书状交换,让双方律师能以书状,了解彼此想法之后再来开庭,效率会较好,这才请求法院暂缓开庭。

至于受害者监定费用,吴荣达表示,法院已指定由台北、台中及高雄荣总替受害者做监定,有关医疗费、工作能力损失等,消基会目前已收到高雄荣总监定估价回应。

荣总表示,每名伤者基本伤情监定费为1万元,每增加一项科目须增加5千元,以此推估全部受害人的监定费用将高达上千万元新台币,消基会恐无力负担,会向新北市政府或观光局申请费用支援。

新北市八里区八仙乐园游泳池内,2015年6月27日约20时32分,发生疑似因以玉米淀粉及食用色素所制作之色粉引爆而造成大面积粉尘爆炸,火势迅速蔓延,终酿惨剧。据消基会数据显示,此次事故共造成15死484伤。

许多受害者后续就医,但重建身体与心理健康之路依旧漫长,因此2015年7月3日消基会就对外宣布,愿意代所有受害者提起团体诉讼。

消基会表示,受害者可请求项目包含过去和未来可能产生医疗费用、额外生活需要费用,包含请看护、交通费、辅具等、不能工作的损失、精神慰抚金等,另外死亡家属则可请求之前已经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殡葬费,另死者应负担抚养义务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可求偿扶养费等。

消基会表示,由于各个受害者求偿状况不同,求偿金额还待估算。但力求最大限度满足受害者的各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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