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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罕闻的奇女子:女扮男装报家仇(图)

 2017-05-11 00:0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千古罕闻的奇女子:女扮男装报家仇
中国戏曲不乏英姿飒爽的女英雄,例如杨门女将、花木兰。图为神韵演绎花木兰替父从军。(图片来源:神韵艺术团官网)

接续〈女人都是水做的?父亲讬梦她发誓复仇〉一文。

小娥为申家仆 暗待复仇机会

从此以后,小娥便穿上男子的服装,在江湖间受雇做佣人。过了一年多,她来到了浔阳郡,见到一家的竹门上贴有告示,说是要招佣人。小娥就上门接受应征,询问屋主是谁,结果居然是申兰,申兰就将小娥带回家。小娥虽然内心愤恨,外表却显得依顺。小娥服侍在申兰左右,关系甚是亲密。金钱、布疋出入的帐目,都交讬给小娥打理。过了两年多,他竟然不知道小娥是个女子。先前谢家的金银珠宝、锦绣丝织品、衣物器具,通通都被掠夺至申兰家。小娥每次拿起旧物,都不禁暗泣好一会儿。

申兰与申春,是同家族的兄弟。当时申春一家住在大江以北的独树浦,与申兰往来密切。申兰与申春会一同外出个把月,大都满载钱财返家。他们每次都留下小娥与申兰的妻子一齐顾家,还给小娥相当丰足的酒肉、衣服。

有一天,申春携带鲤鱼与美酒来拜访申兰,小娥暗自叹道:“李君的领悟与判断真是精深聪敏,他所说的都与梦中之言相符,这是老天启发了他的内心,我的愿望要达成了。”那天晚上,申兰与申春聚会时,众盗贼通通聚集在一起。大伙儿酣饮后,众恶人纷纷离去。沉醉的申春倒卧于屋里,而申兰亦睡在露天庭院时,小娥这时即偷偷地将申春锁在屋内,再抽佩刀斩断申兰的脑袋,接着呼唤邻居前来。申春在屋内被擒捕,申兰则死于屋外。查获赃物与财货,价值高达千万。一开始,申兰、申春的党羽有数十位,小娥已暗自记下他们的姓名。如今,他们已经遭到捉捕并被处死了。当时的浔阳太守张公赞许小娥的志向和节操,并替她将此事上奏请求表彰,小娥这才得以免除因杀人之罪而被判处死刑。当时是元和十二年的夏季。

小娥入佛门 巧遇恩人

父亲与丈夫的冤仇已经报了,小娥就回到她的家乡,与亲友相见。乡中的豪族争着要下聘,可是小娥发誓不再嫁人,遂剪去头发,披上粗布衣,前往牛头山学道,拜在法师将的门下。小娥心志坚定,能够吃苦,即使冒着风霜舂米,顶着冷雨打柴也从不倦怠。元和十三年四月,小娥开始在泗州开元寺受具足戒,并以小娥作为法号,表示不忘本。

那年的夏月,我从长安回来,途中经过泗滨的善义寺,拜见高僧令。那时有数十位持戒者,净发鲜帔,仪容庄重威严,排列在师父的左右两旁。里面有一位尼姑问她的师父说:“这位官员是不是洪州的李判官二十三郎呢?师父说:“是的。”这位尼姑答说:“是这位判官的大恩大德,使我得以报了家仇,雪了冤耻。”她看着我悲伤地哭泣着。

我不认识她,询问她原因,小娥回说:“我的名字叫小娥,是以前那位乞讨的寡妇。判官当时帮我分析出申兰、申春这两个贼人的名字,难道您不记得了吗?”我说:“起初不记得,如今已经知道了。”于是,小娥哭着说她记下申兰、申春的名字,以报父亲与夫婿的冤仇,以及安排这些事情的艰苦情形。小娥又告诉我说:“总有一天我会报答判官的恩德的,怎么可以仅只如此!”

小娥有节操 堪为天下表率

唉呀!我能够分析出两位盗贼的姓名。小娥又能够报了父夫之仇怨,是神明不昏庸啊,是清楚明白的。小娥的容貌忠厚,言词深沉又聪敏出众。她能苦行修炼,并发誓求得佛家所谓的真实本性而皈依出家。她穿的衣服中没有绵絮绢帛,吃的食物中没有咸盐奶酪,不是戒律禅理,就不再张口说话了。数日后,小娥向我告辞,说要回去牛头山。她乘坐小船在淮水中漂浮,云游南方,从此以后就再也不曾见到她了。

君子说:发誓立志后就不再舍弃。报了父亲与夫婿的冤仇,这是节操。佣人、雇工聚居在一起,却无人知晓小娥是女子,这是坚贞。提到女子的品行,唯有忠贞与节操能够保全就可以了,但像小娥这样,是足以惩戒天下违反道德伦常的邪念,亦足以审视天下贞夫孝妇之节操。我详细的了解了先前的事情,我发觉了隐射的文辞,暗自与幽冥的讬梦相合,符合了人们的心思。知道善事而不载录,这并不符合《春秋》的正理,因此我撰写此传以赞美、表彰小娥。

看完李公佐撰写的《谢小娥传》,有何感悟呢?虽说古今社会大不相同,但维系伦常道德与推崇情义的道理都是不能改变的。人正是因为有情义在,才显得人性的高贵。像小娥这样肯吃万般苦,不仅替父亲与丈夫复了冤仇,还为乡里除恶。她了结完心愿后,居然还拒绝了其他男子的追求,并投身入佛门,誓愿求取真正的本性。如此这般的忍苦耐劳与高悟性,若非内在拥有坚毅无比的信念,岂能保有多年来的忠贞与超凡的气节,难怪李公佐在文末将小娥视为标竿。小娥不仅能以自身的节操来令怀着邪念之人感到儆惕,她还能审度其他具备气节的贞夫孝妇呢!在世风败坏之际,不赞扬这般高洁的奇女子,我们还能推崇哪种模样的女子呢?

 

参考资料

谢小娥(维基百科)

《初刻拍案惊奇・第十九卷李公佐巧解梦中言 谢小娥智擒船上盗》、《谢小娥传》、《太平广记・杂传记八・谢小娥传李公佐撰》(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谢小娥传--李公佐(国学治要五-古文治要卷四)〉(国学治要学习网)

周晨译注﹔曾枣庄审阅《中国名著选译丛书64唐人传奇》(台北:锦绣,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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