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飞单案涉30亿总行应负法律责任
【看中国2017年5月3日讯】
(看中国记者张正闻综合报导)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伙同他人,私自销售非本行理财产品,涉案金额高达30亿元人民币,构成对投资人的重大危害,是有史以来第一大“飞单”案。这是一个窝案,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产品部门人员众多,想要实施诈骗行为非常困难。如果张颖能够伙同其他支行员工私自使用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的公章,操作起来就相对方便许多。民生银行总行应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这笔资金不能按时追回,民生银行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此案件,有人认为:管中窥豹,只见一斑。骗子渗透到中国社会的任何机理。
民生银行“飞单”案涉案金额30亿构成对投资人的重大危害
5月2日,陆媒的报道称,4月18日晚,民生银行董事会发布紧急通知,称民生银行总部发现本行航天桥支行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并向中共公安部门报案。该行针对此案已设立内部调查工作组。
调查发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伙同他人,私自销售非本行理财产品,涉案金额高达30亿元人民币,构成对投资人的重大危害,是有史以来第一大“飞单”案。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副行长肖野、投资经理李亚慧和其余三名涉案员工均被控制,接受调查。
目前,参与谈判的多名投资者代表与民生银行高层谈判的结果是:最晚在7月底以前解决投资者的初始投资款(其中需扣除之前曾投资同类产品的所得利息)。
最近两年,中共大陆理财和代销业务、交叉金融业务的防控风险已经引起关注。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伙同其他工作人员,向该支行鲸钻高尔夫俱乐部100多位私行客户和其他没有达到私行标准的高端客户推荐“非凡资产安赢”等“非凡”系列理财产品。
“张颖案扑朔迷离,坊间传闻说,民生银行在兑付某客户商业票据的时候,发现了假章,并根据假章线索进行调查,发现了大额‘飞单’内幕,并立即报警。但也有传闻称,最先发现‘飞单’的,并不是民生银行,而是一名投资者,这位投资者通过理财登记编号进行查询,发现民生银行官方的理财产品数据库中,并没有该投资者在航天桥支行进行投资的该期‘非凡’系列理财产品,意识到被骗,继而报警。”
‘飞单’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卖不属于银行的理财产品,从中获得高额的佣金提成。对于投资者来说,因为投资资金失去了银行的背书,因此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张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飞单”。
“飞单”案疑似窝案需要由民生银行总行承担法律责任
有分析称,可以发现民生银行理财流程存在巨大漏洞。
如果银行是理财产品管理人,意味着在进行权益转让的时候,民生银行分行产品部门负责人是知情的;如果是‘飞单’,那么最后的受让协议书上面不可能会有民生银行的公章,而是盖有理财产品实际管理人的公章。这说明,要么是张颖私自使用支行公章,要么就是她联合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的产品部门造假。
很明显,这是一个窝案,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产品部门人员众多,想要实施诈骗行为非常困难。如果张颖能够伙同其他支行员工私自使用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的公章,操作起来就相对方便许多。
张颖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如果航天桥支行公开销售理财产品,并在相关协议上加盖民生银行公章,意味着投资人相信张颖的销售行为,认可支行行长的代理人身份。“如果理财产品非法,因为张颖所任职的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不具备法人资质,因此,张颖案需要由民生银行总行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人的义务,就是在投资行为进行的过程中,按协议的规定,履行资金义务。如果这笔钱没有进入民生银行的账户,意味着民生银行内部的监管部门有责任对资金的流向进行调查,如果这笔资金不能按时追回,民生银行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涉及几十亿元资金的虚构理财产品案背后凸显金融漏洞,民生银行近来在金融界掀起重重波澜,核心在于其金融系统存在漏洞。金融漏洞不仅涉及理财业务,同时也涉及信贷业务、担保业务和投资业务。这种漏洞可能会以高层腐败的形式出现,也可能会以底层员工‘飞单’和假章的方式出现。
对此案件,网民大红鹰说
逃不掉分管银行领导人.试问这么大金融案没有上面默许.他一个人敢搞吗?
网民7922cc66-5272-4734-a2f2指出:
其实国营银行更惨,上头怕丢官盖着而已。
网民手机用户1618认为:
管中窥豹,只见一斑。骗子渗透到中国社会的任何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