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监管不足 港署促立慈善法(图)


香港慈善机构现漏洞 市民对慈善事业失信心 (看中国制作)

【看中国2017年4月28日讯】(看中国记者灵素综合报导)香港审计署4月27日发表报告,指本港政府对慈善团体监管不足,致部份团体涉嫌向董事违规支薪、低价批地兴建酒店等问题。政府对慈善团体监管不足,滋生不少流弊。港府对公开筹款活动监管粗疏,部分慈善机构财政透明度低,香港工党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表示,需促请港府检视相关安排,否则将影响整体慈善机构形象。

据《明报》消息,香港民众近年经常遇到一些来历不明的“慈善团体”在街头筹款,当中既有真正从事公益活动的组织,亦有不少鱼目混珠者;真假难辨。面对此局面,很多港人索性不再慷慨解囊,民众防备心理不断加强。

审计署资料显示,目前全港有近9000个慈善团体,比10年前大幅增加一倍,这些慈善团体大部分以学校、教会、庙宇或慈善基金会的方式出现,良莠不齐。部分慈善机构账目混乱,缺乏财政透明度,其至连较为象样的财务报告也没有。部分慈善机构一再拖延,并未向社署递交审计报告,但其筹款活动却从未停歇;其中不乏有团体创办人私吞现金者,把款项当作“顾问费”而免于将此费用入账。审计署发现,撇除卖旗筹款,过去数年一般慈善筹款活动的行政费,平均占总收入22%至30%。甚至有慈善机构的财务输出与慈善活动完全无关,大部分费用被挪为“私人用途”。凸显出的此类表现都严重影响了香港慈善机构在民众当中的良好印象。

据香港港闻网页消息,议员张超雄对外表示,现时全港慈善机构主要由税务局负责监管,但近9000个慈善团体中不乏缺少适当监察的,税局每年收到市民过百亿的税务宽免,但到底有多少落到相关团体手上,政府亦难掌握。

他批评香港政府目前对慈善机构的监管政出多门,主要由民政事务局及税务局等处理,但这两个机构性质与慈善事业“风马牛不相及”,和大部分机构关系密切的劳工及福利局却未有参与监管,这是一大弊端。

现今,全港慈善机构主要由税务局负责监管,一大原因是本港慈善团体均获豁免交税。审计署数字显示,获准扣税的慈善捐款,10年间倍增至超过100亿元,可是税务局复核机构免税资格时,个别个案竟拖延7年之久,其中问题可见一斑。截至去年9月,税务局有635宗个案未完成免税资格复查,其中71宗逾5年尚未完成。审计署甚至发现,有慈善机构向9名董事违规支薪金额合共高达1300万港元,税局得悉后却维持其免税地位。

针对慈善机构的监管法规明显不够。香港没有法例统一监管慈善筹款,政府只靠涉及公众地方、赌博贩卖的法例,附带规管部分慈善筹款活动,要求卖旗日、街头义卖或售卖奖券须申领许可证;而对于一般的筹款活动,如网上募捐、慈善拍卖、当面游说签署直接付款授权书定期捐款等,都不要求申请,显然监管不一。

审计署认为,社署应就各式街头慈善筹款活动,划一设定行政费上限,并就更多形式的筹款活动设指引,然而要彻底解决慈善活动乱象频生的情况,港府必须要面对监管法规不足的问题。

法律改革委员会多年前已提出订立《慈善法》,建议政府成立慈善事务委员会,简化现有各种筹款活动的许可证和发牌制度,慈善团体凡是会向公众募捐的,都要注册,遵守基本的透明度和监管准则。

对此,张超雄指出,内地订立《慈善法》后,影响公民社会运作,期望政府如引入相关法例前,要先取得平衡,尽量满足各方要求,避免过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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