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网络隐私法被废 市场竞争环境变宽松(图)


美国总统川普正发表废除法案的意见(图片来源: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7年3月30日讯】(看中国记者灵素综合报导)美国国会众议院28日投票通过,废除去年由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公布的网络隐私保护法。这项决议案已经送交白宫,等待川普(特朗普)总统签字后生效。

网络隐私保护法要求服务提供商要先征得用户允许,才能将个人信息共享出去,当中包括定位数据。

这是川普在废除奥巴马政府的环境法规及若干教育政策后,继续为减少政府监管而废除的另一项由奥巴马政府通过的行业法规。实际上,这项法规自签署后,还未生效。

法案原定在今年年底生效,本来将会迫使网络服务提供商向用户征求同意,才能分享个人数据。比如“凖确的定位、财务信息、健康信息、儿童信息、社会安全号码、网页浏览历史、应用程序使用历史以及通讯内容等”。

此外,网络服务提供商原本还须允许用户可以选择不分享一些较为不敏感的信息,比如电邮地址。

据《国会山》报导,众议院以215:205的投票结果废除了网络隐私保护法。参议院上周根据《国会审议法》废除了这项法规,这意味着FCC未来也不能再制定类似法规。

白宫及共和党议员表示,保护个人隐私属于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工作范畴,而不是FCC的工作内容。

支持废除这一法规的人表示,这一举动将会促进竞争;但批评者指此举将对网络隐私带来“寒蝉效应”。

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的新主席潘吉特(Ajit Pai)表示,废除这一法规将有助于形成公平的网络竞争环境。

潘吉特在一份声明中说:“去年,联邦通信委员会通过一个有党派立场的投票推进了一些隐私法规,它们被设计成让一些公司比另一些公司得到更多优待。”

国会共和党人和电信业公司表示,执行FCC的这项法规费用昂贵且为行业及消费者带来误解。因为它只适用于宽带服务商如Verizon和AT&T等,却无法制约像脸书及谷歌这样的网络商。

而能够制约脸书及谷歌的是来自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相关更宽松的法规。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两种来自不同渠道的监管版本让电信企业陷入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民主党及隐私权支持者对废除这项法规表示反对。他们认为,这项决议是对隐私保护的一大退步,意味着美国人在网络上的一举一动更易被监视。

维权组织“为未来而战”(Fight for the Future)的运动负责人格里尔(Evan Greer)说:“今天国会再一次证明,他们更在乎资助他们的大企业的意愿而不是选民的安全与保障。”

反对者认为,如果消费者不满脸书或谷歌的隐私保护条款,可以选择其它服务商如Bing。但由于宽带网络服务商数量有限,消费者很难选择其它服务商。宽带服务商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如家庭住址、网络浏览习惯、常用网站等信息,都可以跟踪和了解,一旦这些信息被销售给广告商或其它第三方,将对消费者隐私权带来很大挑战。

不过,有美国网络科技公司在此找到了“商机”。据CNN报导,VPN服务或许会成为保护个人网络隐私的一个选择;一个叫NORDVPN的服务商称,自从参议院投票结果出来后,消费者对VPN的兴趣直线上升。因为保护个人隐私的最佳解决方案是使用不保留用户日志的VPN,使用VPN后也无法明确用户的真实IP地址。

分析认为,决议将使更多的网络服务商加入网络广告市场。目前的网络广告市场只由Google和脸书主导,AT&T、Comcast和Verizon等网络服务商,将因此获得更宽松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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