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而杀官:明经国遭遇了什么(图)
——我所知道的美丽乡村
明经国房屋被强拆(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3月24日讯】先从本人的亲身经历谈起,请看下面这篇写于2016年11月28日的文章。为了核实事件,笔者亲自拨打当地政府的电话,并被转到宣传部门。接听电话是一位自称姓姚(音)的女士,对方答应调查核实之后给予答复,结果不了了之。因为当事人惧怕当地势力,且不想把事情闹大,应其要求,没有在第一时间披露。目前的情况是,该房屋已经被强拆,且没有获得一分钱的补偿。除了个别细节有待进一步证实外,主要事实的绝对真实,笔者甚至亲自参与交涉,亲临现场目睹。现一字不改,原文披露如下——
《不是强拆而是宣战——请吉安市泰和县政府辟谣》
注意副标题所指的这个江南瘴疠地,毗邻井冈山,傍赣江而狰狞。3个多月前,因泰和大桥突然垮塌而闻名天下;3年多前,悍然向当地农民征收每亩17元的雨水灌溉费,因穷凶极恶而震惊全国;还是这个地方,别出心裁祭出敛财绝招,要求全县电动车必须上牌办证,每车近300多元!接下来老夫所言,如涉造谣,随时欢迎当地警方跨省拿人,大风如刀恭候不闪,有种就来!
此事关乎强拆,又绝非强拆。众所周知,即便强拆,还有诸多前置程序。当地政府还要事先协商,还要在墙上画个圈,写个拆字诏告百姓,甚至还需要出具相关手续给业主。但是,独居于该县某镇某村的某老人,亦是当年的烈士遗孤,偶遇村官被告知,其名下的老宅因破败不堪严重影响美丽乡村建设,被当地官员查访之后立马指为危房,次日即将强拆,不由分说。消息传来,千里之外的儿女婿媳无比震惊,立刻电话细问其详。村官告知,当地建设新农村,上峰命令所有危困户必须在年底脱贫,标志之一就是拆除所有危房,眼不见心不烦。而强拆竟然没有任何补偿,全村一视同仁,连材料都一车铲走,做垃圾处理。如果房主希望回收残值,必须自己出工出力,过时不候。
因当地村民很多外出务工和谋生,不少房屋甚至无人留守。村官声称此事为政府统一规划,甚至不用事先通知事主,只要被认定危房,就可以直接拆除。如有不服,尽管去告。而危房的认定标准,仅凭当地官员走马观花,随口而定。老人的旧宅,乃民国时期的建筑,为当地大户人家,据说曾为蒋氏父子的临时行辕。因年久失修,瓦片塌陷,荒草丛生,久无人居,与周围林立的新居相比,确实寒酸破败。正因为屋顶见天,被限令立即强拆。如不同意,则必须立马翻修,不准任何拖延和耽误。
那什么叫美丽乡村?孤寡老人饿死的不管,病死的不问,仅仅因为房子破败有碍观瞻,就要强行拆除。且不提供过渡房,不给任何补偿,不作任何协商,甚至不经任何告知。当地狗官,为了自己的面子和形象,罔顾苍生疾苦,连日寇都不耻,连法西斯都不为。如此骇人听闻,如此匪夷所思,还是和谐社会吗?这不是逼上梁山的节奏?这不是自己要去撞射钉枪?
细思极恐,毛骨悚然。如果此事是当地政府行为,意味着任何人的私宅,不管有人无人,只要被某些狗官看不顺眼,随便安上个名目,可以不用协商赔偿,不经任何程序,甚至根本就不通知你,立马拆除。等你回家,看到断瓦残垣和一片狼藉,甚至都不知道是遭遇了土匪强盗,还是飞来横祸!这已经不是强拆,而是公然挑衅民意,向百姓宣战。甚至是不宣而战,是赤裸裸的犯罪!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没错,老子不妨再说详细一点,具体一点,就是这个奉行丛林法则而天道无存的屁大点地方,竟然绽放出如此奇葩,当地官员意欲何为?(完,2016年11月28日)
这次强拆完全可以被粉饰为一次和谐拆迁,因为户主及其随后返乡的儿女们权衡利弊,既没有精力维权,又担心得罪村官而给独居乡下的老人平添麻烦,最后只好委屈求全。其唯一的要求就是,强拆时对可回收的材料尽量保护,包括石雕和和各种雕花饰品尽量不损坏。事实上,对方虽然口头答应,但是挖掘机到现场仅仅一个多小时,整个民国时期的建筑就成一片废墟,所谓保护也不过是自欺欺人。
据可靠消息,当地精准扶贫和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仍然在继续。前期主要针对那些交通比较便利、上级下乡检查可以很容易发现的危困房和独居老人,目前已经延伸到比较偏远的地区。笔者所知至少在南溪乡有个独自老妪,身边没有儿女,其栖居的土坯房也再次纳入拆迁视野,不过当地政府并不提供过渡房安置,只是颟顸发出通知,限期强拆。在地方官员的眼中,只要将有碍观瞻的房屋拆迁,就貌似脱贫了,就变成了美丽乡村。这样的逻辑匪夷所思,似乎把乞丐杀光,就算是消灭了贫困。
赣州南康的明经国,距离笔者所调查和了解的吉安并不遥远,可怜的老人花甲之年身陷囹圄,甚至还有杀身之祸,只是为了捍卫自己的祖屋。乡村的基层干部为了自己的面子工程,罔顾当地百姓利益,他们有的是办法让当地农民“自愿”拆迁,甚至不用支付分文补偿,这就是美丽乡村的残酷现实。
最后,再次声明,文责自负。文中所涉及的详情,欢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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