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时期打黑红人幺宁辞职(图)


幺宁(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3月18日讯】(看中国记者张正闻综合报导)作为薄熙来的重庆打黑多个案件的公诉人,近期,幺宁“下海”转战律师界的消息,在大陆律师行业引发不小争议,原因在于她多个案件案中扮演了不光彩角色,李庄案的“嫖娼门”就始于幺宁之口。法律界人士认为,幺宁是又一位被中共权力人士利用之后,遭抛弃的标志性人物。

薄熙来的“打黑英雄”幺宁

3月17日,海外媒体的报道称,2007年,薄熙来主政重庆,2008年,王立军就任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这被视作重庆打黑的起点。其中,时任重庆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的幺宁带领全处办理涉黑案件9件共305人,占重庆市打黑案件总数近一半。曾被称为重庆涉黑案件第一公诉人。在文强案,李庄案中,公诉人幺宁的表现引起很大争议,有人认为她不顾法律事实,只是按照领导的意图办事,玷污法律的尊严。

作为重庆打黑多个案件的公诉人,近期,幺宁“下海”转战律界的消息,在大陆律师行业引发不小争议,原因在于幺宁曾经担任李庄被控“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一案的公诉人。除了在案中扮演了不光彩角色,李庄案的“嫖娼门”就始于幺宁之口。

2013年1月25日,《南方日报》网曾如此评价:“因为在李庄案中以公诉人的身份说‘李庄嫖娼’,幺宁至今被绑在道德十字架上”。“现在她的压力很大。”幺宁的一位同事说,她有什么办法,中共重庆市委主要领导喜欢她。一位接近中共检察系统的人士说:“幺宁所在的检察系统,更是背负了各种骂名。”

事实上,当时的“打黑英雄”中,幺宁的境遇不算糟糕。在当年,随着“打黑运动”的终结,昔日卖力执行这一运动的警察,包括已获提拔升迁者,也被很多案件当事人控告实施了“刑讯逼供”、“非法办案”等。一些受打压的警察在内部得到平反。另一些中共干部则被法办,2012年,王立军因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等四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参与了重庆打黑的所有内核事件的中共重庆市局副局长郭维国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4年4月,45岁的中共渝中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周渝被发现吊死在房间内,当地警方称其为自杀,周渝曾因“打黑”获得五一劳动奖章。

幺宁是李庄案公诉人 在庭上全力构陷李庄嫖娼

3月16日,海外媒体参与网的报道称,揭发幺宁最新身份的,是一份涉台湾、美国等法律界人士的交流行程文件,文件不但注明幺宁现在的身份是律师,还备注了她以前的公诉处长和检察官学院副院长的任职经历。

率先爆出消息是曾被薄熙来构陷入狱的律师李庄,幺宁就是李庄案的公诉人;她不但在庭上全力构陷李庄,还当庭发表起诉书没有的内容,指李庄嫖娼。而当时王立军掌控的中共重庆警方,专门伪造李庄嫖娼的“证据”,并由重庆的中共官媒作出报道。

幺宁的动态曝光后,多位法律界人士表达了愤怒。陕西一位刑辩律师说。因为没有法制保障,人人都不安全,所以对一个昨天(以往)的高高在上的法律贵族,被某些当权者捧为掌上明珠的幺宁,混不下去了。因为按她的级别,怎么也不可能轻易辞职。她在李庄案以后,甚至在薄(熙来)王(立军)倒台以后,她不思悔改,而且从来都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更何谈道歉这些?大家能不感到被侮辱的感觉吗?

业内的人士透露,因为当时重庆的环境,李庄案导致很多人都承受压力。当时的重庆律师协会负责人孙发荣,被要求以律师会的名义发布相关资讯,但孙发荣顶住压力,拒绝构陷李庄。

幺宁被中共权力人士利用之后遭抛弃

有法律人士撰文透露,因为黑打在法律界导致反感,幺宁辞职后在重庆法律界受到鄙视,甚至难以立足。这个说法得到1位在薄熙来时期被黑打的高级警察的证实。他指幺宁辞职后,先到了重庆1间律师事务所应聘,但被对方拒绝了。后来,她只好在成都的1间律师事务所名下实习。

重庆律师雷先生说,幺宁出局的另一个因素,是高层对重庆清除薄熙来的影响不力不满意,中共中央巡视组近期还专门就此作出通报,而幺宁本身属于薄熙来时代的特殊产物,是属于被清理的人物。

法律界人士认为,幺宁是又一位被中共权力人士利用之后,遭抛弃的标志性人物。

本文留言

作者张正闻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