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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有“提款机” 在澳洲为两女儿买两套房

 2017-03-18 09:0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看中国2017年3月18日讯】近年来,中共官员的子女留学海外,在海外买豪宅且生活奢侈,早已引起普遍关注。辽宁省锦州古塔区公安局长王俊仁日前受审,被指受贿6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为两个女儿在澳洲买两套房,还同妻子、两名下属一起贪污受贿850余万元,同时家中还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据中共《法制晚报》官方微信公号“深读”报导,3月16日,王俊仁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被处罚金90万元;其妻和两名下属也被判刑。2015年4月,王俊仁被立案调查。

在一审判决书中罗列了王俊仁详细的贪腐情况,其中王俊仁个人贪污174.6万元;个人受贿646万元,同妻子一起受贿34万元,合计受贿680万余元。在其巨额来源不明的财产中,有870万元人民币、24余万澳元、2.3余万美元、2010欧元、514.84英镑。

据称,王俊仁买衣服、一家人出国探亲的花费,都拿到公安局报销。王俊仁想升职,还从单位拿钱兑换美元给领导“上供”。

王俊仁虽然只是一个区的公安局长,但依然能帮北镇市张姓商人承揽工程,包括其下辖的20多个派出所的工程。王俊仁还利用职权将张的侄子、儿子招进公安局给自己开车。

而拿到好处的张姓商人,对王俊仁的要求更是来者不拒。2009年10月,王俊仁给大女儿在澳大利亚购房,让张拿出了236万余元。2013年,王俊仁给二女儿在澳大利亚购房,再次让张掏出了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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