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情妇 内蒙政协原副主席二审仍判死
【2017年3月1日】(本台记者秦正综合报导)因枪杀一名情妇,而引发大陆媒体轰动一时的中共原内蒙古政协副主席赵黎平,因犯“故意杀人”等罪在去年11月被判死刑后,在本周二下午,山西省高级法院对赵黎平案进行二审开庭。法院最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陆媒今日报导,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级法院对中共原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非法收受他人2368万元人民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开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上报中共最高法院核准死刑。
去年11月,太原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赵黎平死刑。此案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不缓刑的“大老虎”。
赵黎平是内蒙古通辽人,曾长期在中共内蒙古公安系统任职。2012年7月任中共内蒙古政协副主席,2014年7月退休,并在2015年3月22日被落马。
赵黎平被抓后不久,陆媒曾曝光赵黎平与多名女下属有染,还枪杀了一名情妇的消息。该事发在2015年3月20晚,赵黎平在赤峰市百合新城南区追杀一名28岁的女子李某某,并举枪射中该女子的头部后将尸体拖入汽车的后备箱。
事发后,赵黎平还将该女子焚尸,并掩埋在赤峰市松山区被称为大牛圈的山坡底一处建筑垃圾填埋场。但在当天晚上,赵黎平在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境内被警方拦截。
据陆媒《财新网》披露,赵黎平在枪杀李某某前一个月,曾向李某某开具一张300万元人民币的欠条。
消息人士称,因李某抓住了赵黎平的把柄,要求其给付300万元人民币,赵黎平被迫写下欠条后心生杀念,但没想到一开始却没得手。以致发生上述李某某被追杀的一幕。
有知情人士透露,被害人李某某与赵黎平相识多年,关系亲密,有消息称2人为情人关系。
赵黎平被捕后,法院认定,赵黎平所犯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危害大、影响极其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对其予以严惩。
据报导,但在赵黎平被捕后,包括一审二审期间,赵对故意杀人罪“拒不认罪”。去年10月,港媒《动向》杂志则披露,2016年9月25日,赵黎平在被捕押放风时,还冲向电网准备自杀。
此外,赵黎平还与时任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关系密切。外媒披露,赵黎平曾多次陪同周永康考察,如在2005年、2009年,赵曾陪同周考察伊利集团。2011年,赵还陪同周前往蒙古国访问。
据报导,赵黎平能得到周永康赏识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是,赵黎平曾积极追随江泽民、周永康迫害法轮功。赵黎平因此也受到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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