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逾千万元 四川卫计委官员获刑12年
【看中国2017年2月27日讯】近日,中共四川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前处长苏林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日前,陆媒文章披露了苏林向药企索贿收钱的过程,其被指控借药品采购等伙同他人受贿,他个人分得1242.5万元。
法制晚报微信公众号“深读”2月26日消息,近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苏林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1242万余元依法上缴国库。
苏林先后任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应急办主任、科教处处长等职。2014年12月1日,苏林被调查。2015年1月14日,苏林被立案调查,21日被逮捕。
苏林被指控,他于2002年至2014年在各个单位任职期间,利用项目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软件推广、项目审批,以及医院采购药品、医用耗材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刘某、黄某(已判刑)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617.5万元,苏林个人分得1242.5万元。
苏林还被指控帮药企把药品推进各大医院,17次收受好处费。他先后向20家单位或个人接受或者主动索取贿赂,受贿时间长达12年。受贿金额最少2万元,最多的受贿242.5万元。
报导称,杨某及其成都昊康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在苏林的帮助下售往各大医院,杨某先后17次送给苏林现金共计242.5万元。
苏林帮医药代表向多家医院卖药。2003年至2005年期间,成都市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业务员邵某请苏林向多家医院打招呼,并给他销售款3%的好处费。事成后,邵某给了苏林现金28万元。
苏林曾为和平医药有限公司经理及四川中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麦克华诺医药有限公司张某甲及其公司谋取利益,张某甲承诺送给苏林220万元,苏林收到其中的170万元。
苏林为帮麦克华诺公司的药品进入医院销售,苏林提出要公司利润的25%作为好处费。该公司负责人张某乙答应一次性给苏林100万元。但当时没有钱,苏林就让他写了100万元的欠条,并承诺到期不给钱还要付利息。
此外,苏林与妻子两次出国旅游,医药公司老总陪同买单;苏林帮妻弟余某公司销售药品,在岳父家拿好处费;药企受助销售额增了10倍,他还要求增加好处费;帮建卫生学校,受贿210万,同伙要求分100万。
据了解,苏林是中共十八大后四川卫生系统落马的第四人。除苏林外,成都市卫生局前局长周光荣、前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调研员罗志君、前四川省卫生厅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处长焦云智先后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