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判决争议的“后真相”困境(图)


占中期间,港警泄愤打人(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2月25日讯】七名警察处置违法分子闹事,对其中一名违法分子进行了殴打,结果警察被法官判罚入狱。有的人刚听到这个判决,会替警察叫一声冤:“判得太重了吧?以后警察是不是不敢向违法者动手了,还怎么违护社会安全?这个城市以后前景不妙。”

这就是最近香港一桩案件判决出来后微信群里的普遍议论。案情相信大家已经熟悉:2014年香港“占中”运动期间,一位“占中分子”曾健超被香港警察抓获,带至一处变电站附近,遭到殴打。

该案于2月14日在香港法院开庭审理,法官判决警察两项罪名成立,分别是“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Causing grievous bodily harm with intent)和“普通袭击”(Common assault)。

判决一出,舆论大哗。我在的一个微信群里,成员基本都有留学经历,也有不少人觉得这个判决不妥,太重了。至于为什么不妥,由于大家都不了解香港法律的情况,所以也说不出明确道理,各种理由都有。

常见的一种看法是,对警察判罚太重,会影响他们未来的工作热情,香港本来就受困于“占中”事件,以后更不安稳。有一些法律背景的人解释说,香港是普通法系,法官可以根据以前案例的判决判罚,自由裁量权过大。还有一种常见的看法,是拿美国警察的执法情况来对比——美国警察执法遇到抵抗可以拔枪射击,打犯人怎么能判刑呢?后来的新闻报道表明法官是英籍,更有不少人觉得这是英国人故意重判,目的是在香港制造裂痕,分裂香港社会。

幸好,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信息虽然不能完全在中文与英文世界间自由流动,却也不至于彻底阻塞。很快就有人把法官的判决书从英文翻译成中文。判决书中,法官详细解释了案情和判决理由。(感兴趣者可以前往香港法院网站浏览该判决。)

细读法官的判决书,法官提到所接纳的证据之一是一段视频。原来,此案最初发生时,警察并不知道殴打过程被视频录下。后来视频发布到互联网上,香港电视台TVB也播过。既然上了网,当然无处可藏,于是这段视频也很快出现在微信群里。

从视频里可以看到,这七个警察是一起把闹事者曾健超抬到一处偏僻地方,然后进行分工,有人专门把守放风,有人进行殴打。整个视频长度不到五分钟,但已经清楚表明,警察不是在制服闹事者的过程中对其进行殴打,而是完全制服以后,有意进行殴打,而且警察之间互相掩护,显然不是无意识行为。

即使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我相信看过视频之后也要质疑,这种情况下警察是否超出了正常执法范围,涉嫌构成犯罪。如果经法院认定构成犯罪,就必须受到处罚。事实上,这也是大部分微信群友看过视频之后的反应。视频被传到群里以后,很多人就不再争论警察是不是应该被判刑。

香港的一个朋友说,其实这段警察打人的视频在香港早就播过,公众都看过。判决出来后,香港亦有舆论和示威者认为判决过重,但即使香港警察的最高长官卢伟聪也未对判决公开质疑,而是表示“香港是法治之地,司法制度亦有上诉机制”。这个表态不会让人对香港的安全更加担忧,反而应该让人对香港的法治更增加了一点信心。

为什么大家看了那段视频后,很多争议就结束了呢?一位朋友说,因为视频显而易见,无需争论。但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看不到这个视频。

是的,如果我们可以看到YouTube,每个人都看过警察殴打曾健超的视频,争论恐怕就会少很多,即使有,也会是更高水平的争论。我们常犯的错误是,在没有了解事实和真相之前就早早下了判断。这是因为,有人不喜欢我们知道太多真相,当然,也很多人根本就懒于去关注事实。这才是我们现在面临的“后真相时代”的困境。

互联网时代世界是平的,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们每天看到的新闻、信息、评论、分析,在各种过滤器的作用下,其实背后体现着各种意志的操控,只不过在互联网上这种操控隐藏在技术背后,让人常常感受不到。去年美国大选中暴露出来的假消息问题表明,这不只是中文互联网的问题,而是全球互联网都存在的阴暗一面。

我们每个人天生无知,充满偏见,后天的一切努力不过是试图减少无知,消除偏见。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自己生活在一个人为制造的偏见世界里,只不过是一个被偏见操控的木偶。希望每个人不做他人的木偶,做自己的主人。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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