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20月 家人表明会上诉
【2017年2月22日】(本台记者梁路思综合报导)72岁的前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涉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被判即时监禁20个月,家人称会上诉。而另一项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暂定9月重审。
周三早上,曾荫权戴上口罩、双手被扣上铁链,由羁留病房前往法院听判。法官陈庆伟判刑时表示,曾荫权出任行政长官时,在处理雄涛数码广播发牌申请时,隐瞒自己与雄涛广播股东黄楚标,就深圳福田东海花园物业的关系,从陪审团的裁决显示,不接受曾荫权是一时大意所致。
法官认为,曾荫权所犯控罪的严重性、在于他是行政长官,要对香港人及中央负责,必须有诚信,但他违反了诚信。而他在行政会议有关广播牌照的决定,可影响到各阶层人士,因此刑罚须有阻吓性,量刑以30个月为起点,但因被告的良好品格和对香港作出的贡献,减刑10个月,终判处曾荫权监禁20个月。法官指,看不出有任何缓刑的理由,曾荫权需即时监禁。
曾荫权闻判后表现冷静,其胞弟曾荫荃和儿子曾庆淳双眼通红。曾荫权之后由囚车押送离开高等法院,数百媒体在场守候采访。曾太、曾鲍笑薇离开时形容今日是黑暗的日子,表明会上诉。
曾鲍笑薇:“今日是好黑暗的日子,对于今日法庭的裁决,我和家人都感到非常失落和伤心,我和荫权在过去5年来受到极大的困扰和压力,所以对今日的结果,感到非常难过,但我们都会坚强和勇敢,我们会上诉。”
曾荫权先被送到荔枝角收押所,再等候编配到其他监狱服刑,有媒体估计,他极有可能在赤柱监狱服刑,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也囚于此。由于陪审团早前未能就曾荫权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达成裁决,法官与控辩双方商讨后暂定9月重审。
曾荫权是香港第一名被判刑的行政长官,曾任廉政公署调查主任的民主党立法会议林卓廷指,监禁20个月的刑期对曾荫权具警惕性,也给公职人员释放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又认为,若曾荫权收受利益罪成,相信刑期会更加重。
林卓廷:“对今次的刑期好清晰的信息给所有公职人员,他们执行职务时,一定要比纸更白,绝不能够涉及任何利益冲突,否则可能要面对非常严重的刑事后果,如果重审最后因为罪行涉及收受利益,这个是贪污罪行,最后如果这个罪行成立,我相信这个刑期会比现在严重。”
曾荫权本周一(2月20日)被判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即时还押候判,法官当时明言,获缓刑的机会不大。
责任编辑:李 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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