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风云,事情原本不必如此!

自2016年4月3日快鹿旗下金鹿、当天等平台爆发“兑付”危机以来至今,已有近一年多,中间有太多的闹剧和悬疑,分分钟刷新你的三观下限。今天,我想写篇文章,为了某些人、某些事、以及我们上海市政府,简单谈点个人看法和建议。

先说明下我的身份,具体我是谁就不便说啦,免得被请去喝咖啡~但可以透露点我的立场。首先,我也买了点当天的金融产品,具体是东虹桥小贷的债权转让,算是个债权人,但金额不多,不会影响个人生活,所以即使最后真的没法兑付,我也不会喷死某些败类人渣(这么说过不过分,了解快鹿事情原委、参与过维权的人基本都知道,您看了后文也会有自己判断);其次,我出自书香世家,略懂点金融和法律,对政府和中国未来,尤其是上海政府,整体还是充满敬重和期待的,但人到中年,有了点阅历,也知道些社会及人性的不那么光彩的地方。所以,我的观点和引用的事实,可能不全面,但不会有太大偏颇,作为债权人、快鹿和政府三方,我都会尽量客观评述。至于我的话风捎带些幽默,那是我的写作习惯,你若看不惯,只好请你理解。

先简单回顾下快鹿事件的来龙去脉。

记得是16年的3月-4月,快鹿旗下的金鹿、当天两家P2P平台,被爆因《叶问3》票房造假事件引发挤兑。16年4月5日,快鹿集团实际控制人施健祥辞去董事局主席(似乎就在此时出国了!这个时点很敏感啊~),徐琪接任其位置(后续还有多次高层人事变动,我就不一一说了),快鹿集团同时出面申明集团有足够资产应对兑付危机,但由于流动性问题故一时无法正常兑付,请求广大债权人给与半年宽限期(记得有个4.26公告,说是半年后每次兑付本金的25%,每个月兑付一次,分4个月兑付完毕),并承诺对所有债权本息进行全额托底兑付,并对延期部分给与年化6%的延期利息补偿。

注意啊,有人可能会说,为什么要等半年之后呢?快鹿旗下的这些金融产品,大部分是有“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公司对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无条件偿付的连带保证责任”白纸黑字写明的保障的。我想说,一来东虹桥不仅有快鹿集团(第一大股东)和长宁区国资委参股,还有包括复行信息产业发展(复星集团董事会三巨头全资控股,其中上海首富郭广昌控股64.45%)、杉杉控股、陈蓉(上海春晚主持人)等沪上知名企业家和喉舌台柱子做背后股东,“亲爹”够“硬气”,还有很多隐秘的干爹撑腰,就是拒不履行责任,你能拿我咋办?二来我们这些受害者大部分出自长三角缙绅民风,面对施健祥这个市政协委员、各级政府高官及市主流媒体纷纷站台力挺的主,在我们做人的三观底线还没被后续的狗血坑爹剧情洗刷过之前,姑且善良地“被迫”相信了……

然后是一路坎坷,各种幺蛾子狗血奇葩剧情,到了9月上旬,说好的半年时间快到了,兑付的事情似乎依然没谱。而且,因为不透明不公开的特兑(有没有猫腻我不好绝对的说,但一来特兑的标准都不明确,二来如果真没有猫腻,为什么不公开?在这种情况下你说没猫腻一般人还真不敢信)、苏宁、长宁区社保基金的抢跑道行为(快鹿资产本身有多少,够不够覆盖兑付的本息还是未知之数,大家都是平等的债权人,按照我大中华的法律和快鹿号称的一视同仁原则应该同比例兑付,你凭啥要求快鹿把自己那份先兑付了?!),造成了可兑付资金的大幅减少及极大的不公和寻租空间。到了16年9月底,当天和金鹿被长宁经侦立案(注意不是快鹿,而只是快鹿的小马仔而已,具体后面说),眼看实在不出点钱撑不下去了,甩出了一个按照产品到期时间先后,先到者每月兑付本金5%的兑付方案……执行了没多久,到了12月份连这5%也无力执行了,一直拖到17年2月份,似乎这去年12月的5%也没有兑付完毕……然后,更狗血的来了,17年更弱化版兑付计划来了,每个季度兑付一次,兑付比例不定……。这就几乎是停兑了,或者说是实质的债转股么?看到这,我也只能呵呵呵了。

说了曾表态“快鹿不会跑也不会怕,更不会给政府添麻烦,我们会用真心付出、真情兑现来践行企业的责任,企业的担当”的快鹿的一小部分“光彩”事迹,我也顺便把债权人和政府这边的情况给大家简要介绍下。债权人这边没什么特别好说的,咨询律师、查相关法律条款、核实债权真假(用企查查、启信宝等工具)、线上维权、线下维权(游走于长宁区经侦、长宁区法院、长宁区检察院、长宁区政法委、长宁区信访办、市公安局、市信访办、市法院、市检察院……等等,还有很多我不知道但他们做了的事,少部分人还去了北京),总结起来就是“使尽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理性维权”。注意“合理合法”四个字,说起来真是一把心酸一把泪,我们堂堂正正伸张正义,要求自己应得的权益,每次搞得好像都像我们是罪犯一样,在政府有关机构面前卑躬屈膝得不到起码的尊重,据说前两天去长宁区某个政府机关接待人员找各种理由忽悠上访群众让他们在大冷天寒风中苦苦等了一个下午直到下班才勉强接待,有老人体力不支想问他们要个座还不给,这人民公仆当真是把人民当成自己的仆人了。相比起快鹿,我们才是尽力不给政府添麻烦。你以为维权很舒服啊,都是走投无路没办法才不停地来找你啊,人民政府!有好几位老人因为快鹿事件病重、病危甚至去世!就算这样,我们来找你,也都是合理合法依足你们的手续,也没逾半点规矩来破坏政府形象或者聚众闹事。

当然了,政府部门总体是好的,坏事的永远是一小撮老鼠屎。现在,应勇市长已经就任(公安系统出身,反腐反贪利器),尹弘也将上任市委副书记(但这位同志曾任长宁区副区长,希望能和为快鹿站台的李耀新区长有所区别),新官上任三把火,更何况两会即将开会、中共十九大也在今年召开,加上随着快鹿自己不断的作死,以及线下维权群众的不断增加(近几次维权现场人数都达到500-600人,最高峰达到过近千人,要知道政府部门都是工作日上班,而55岁以下的人都是要上班的,算上很大一部分老人行动不便走不出来,这些人数已经不少了,且每次维权来的人还在不断增加),债权人的维权已逐步有了一点效果。近日,有消息透露政府上层已经注意到了快鹿事件造成的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并开始正视该事件,之前的信息半路就被咔嚓啦。所以,还是得人多力量大,维权靠线下呀!

啰啰嗦嗦说了半天,回顾了历史,展望了未来,点题了各方态度,最后想说几点精炼的总结:

1.快鹿事件,目前主要金鹿、当天两家平台被立案,但从股权比例及整套融资操盘手法来看,他们只是小马仔而已,幕后的快鹿集团及整个案件中至关重要的东虹桥小贷(债权产品的基础资产是东虹桥小贷提供的,他们的很多债权仅债权人自己事后简单核实就查出非常多的空壳公司,也就是说整个债权是假的,所谓的原始借款人都是编的)和东虹桥担保(东虹桥担保由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给予A稳定的信用评级,且有着长宁区国资委、复星集团参股投资的强大背景,几乎,所有人都是看着东虹桥融资担保的不可撤销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的份上,才去买两家的产品。现实国情下,如果没有这层担保,谁会去买没任何担保的P2P?)都没有立案,为什么?一般立案查案,这种股权及业务上存在重大关联及实质控制关系的公司都会一并立案调查,可是经侦为什么还没调查就首先将这两家公司排除在立案调查范围之外,并且在债权人多次线下维权要求对快鹿、东虹桥小贷、东虹桥担保三家公司立案一并调查审理的情况下,仍拒绝立案,实在于情理、法理不通。那么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看不立案的这三家公司有啥特殊性吧。东虹桥融资担保是由银监会牵头,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法制办、人行、银监会共同组成的上海市金融办负责直接监管的专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东虹桥小贷同样也是政府颁发的正规持牌金融机构;快鹿集团内部人事关系过于复杂,且与长宁区及市府各级政府官员有诸多联系,若刑事立案,可能牵扯出类似山西整个官场塌方式的腐败,牵连影响甚大,政府不得不谨慎考量,这点于法制和法理不合,但国情如此,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理解嘛,但这不能成为各级政府及不同政府机关间互相推诿不作为、为难债权人的理由啊。本来人民都是拥护爱戴政府的,你这么搞谁还敢拥戴你啊?!而且还是在金融和法制最健全的大上海!吃相太难看,怪不得近些年移民潮和资本外流之风不绝于耳。我历来是比较拥护政府的,也一直劝说身边人移民国外没意思,按正常速度发展下去,中国早晚是世界第一强国,国内机会比国外多多了,不待国内去国外何必呢?但政府你不能抢劫或纵容抢劫甚至明目张胆地纵容抢劫啊!快鹿事件一出,我是被啪啪啪地打脸,朋友都说留在国内继续被骗啊?!政府的脸面都要快被丢光了啊!资本是鸟,惊不起这么吓啊,你这破戏一出,鸟都被吓光了,好伐?!这事情处理不好,轻则引起一系列群起性社会事件和缙绅民风的变坏,重则影响经济发展和执政之基啊!!我好歹也是一名懂点金融和法律的中共党员,真是为你们着急啊!着急啊!

2.快鹿旗下当天、金鹿兑付危机的爆发从正常的金融产品原理上讲绝不是挤兑造成的,因为整个快鹿系下很多产品的基本结构都是东虹桥小贷所发放贷款作为后续产品的基础资产,债权资产通过资产转让的方式盘活东虹桥小贷的存量资产并给予其继续放贷的空间,东虹桥融资担保起到了为产品增信的作用,从而使得当天及金鹿作为资金提供端口的功能得以发挥,如果产品完全按此模式操作,则基于小贷资产的最终还款企业是经过东虹桥小贷专业评审会审议通过的,而且小贷公司所发放贷款理论上都是小额分散的,除非碰上系统性风险或行业大面积的坍塌,否则很难形成大面积的坏账致使当天、金鹿的产品造成大面积难以兑付。并且当天、金鹿的产品都是固定期限,几乎没有可以提前赎回的,按产品设计是应当匹配最终借款企业的现金流的,也就是说当天产品在今天到期100万,则同时应有100万左右的东虹桥小贷到期归还,不像银行的活期或者可以提前取出的定期面临集中性兑付风险。另外,16年4月份快鹿事件爆发之前,还有不少债权人在买入当天、金鹿产品,请问怎么就被解释成挤兑了呢?金融从业人员和负责经济侦查的专业人员应该是可以很清楚地区分其区别的。那么不是挤兑,那又是什么原因造成如今的现状的?两种可能,1、虚假债权,明明东虹桥这边只有100亿对外发放的借款,我虚构了50亿的债权通过金融产品变现,然后这多余的50亿没有基础的还款来源来对应,但这最多也就50亿的资金出事,目前快鹿貌似无法兑付的远不止这点(我也就是举个例子,实际快鹿虚构多少假债权我是不知道的,只有经侦彻查才可以知晓);2、快鹿确实只是虚构了50亿的债权,但通过金融产品变现得来的150亿资金,被公司内部各路神仙挪用投资失败或亏空挥霍了(这也是债权人极力要求的经侦彻查150亿资金去向的重要诉求之一),所以没法还钱。这点如果当时金融产品的设计有银行托管或监管的,相关银行是需要付部分责任的,即使如果没有(我们国家的监管机构还需要努力啊),也不妨碍快鹿事件的定性问题,到底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罪?首先,我国刑法是没有“非法集资罪”这种罪名的,非法集资只是一种行为,非法集资行为+不同的目的+不同的后果=相应的罪名。刑法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就是吸存款这个行为,到达一定的数额,有一定危害性即可入罪。它是一种数额犯罪,是该类型犯罪的兜底条款,但如果这个行为同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亦即不想归还)、欺骗手段等等,就构成集资诈骗罪。现在我们来看前面说的两种可能,如果是第一个虚假债权的原因,则定性集资诈骗是毫无疑问的,用脚趾头想想也能想通你拿假的东西来骗我钱这不是诈骗还有什么是诈骗?如果是第二个原因150亿资金被挪用挥霍没了导致无法兑付,那么这就是典型的存在赌博性投资或挥霍性支出导致财产不能偿还的情况,从行为、目的和后果来讲也符合集资诈骗罪的要件构成了。所以啊,如果按照正常的犯罪构成及审判逻辑来看,快鹿及其该产品链条上的各主体定性为集资诈骗罪是板上钉钉的事,经侦坚持的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不懂装懂,还是别有所图呢?你可以装糊涂,但人民不是傻瓜,也不是死猪啊!

3.债权人,现在你该干嘛?分目标和路径两方面:1、目标快鹿已经帮你们定好了,就是本金+利息+延期利息,他自己都承诺了,责任、担当整天喊得哐哐响,就是没落实。2、路径:快鹿集团+施健祥+东虹桥融资担保+东虹桥小贷+当天、金鹿等其他平台一并刑事立案,定性集资诈骗,这年头这种人不拿枪顶着,还想指望他乖乖还钱?一定要刑事,且必须为集资诈骗!不能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首先,也是最关键的,这是根据诸多事实,结合集资诈骗罪的犯罪要件及构成(犯罪行为、犯罪动机和犯罪后果),从法理和逻辑上完全自恰的推导。其次,如果判民事责任你就等着有限责任吧,分到你手上肯定是百分之个位数,别怪我没提醒你!最后,也是最具迷惑性的,就是如果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么债权人就是非吸罪的参与者,属于共犯,你也是犯了罪的,赔多赔少就完全看运气和经侦的脸色了。咳咳,话说到这份上,我也尽力了。如果还不明白,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那也只好被人骗了。

4.最后想专门对政府方面说些话。人民公仆、为民服务等冠冕堂皇的话呢,我估计你们也听多了,也不想听了,或者内心也不一定认可了。鉴于政府机关里面的人,还是想保住乌纱帽的,那么听我说些别的:1)近的来看,以我观察的情况来看,线下维权之势愈演愈烈,债权人的诉求合情合理,并不过分,堂堂正义之师终会将此事捅到上层,他们有此耐心,也有此决心。毕竟很多人出于对长宁区国资委的信任和各级政府官员的站台以及对上海电视台的影响力(尤其对老年人)投入了家庭资产中的很大一部分,这些钱相当于他们多年甚至几十年的积蓄,一旦逼急了,就算不上班全职盯着这件事干只要能收回来在经济上也是划得来的。千万不要低估了人和的力量!有些人犯了错,不该保、不能保就不要保了,当断则断,否则必受其乱!再次提醒,已经有上层开始注意快鹿这件事了!2)远的来看,请当地政府保持司法公正,否则你今日的种种纵容抢劫最后都会报应到这个国家和你自己以及你的子孙后代的。你不能说债权人你们投资这些理财产品,投资有风险,所以出了事就是你们自己活该!这是不对的!也是短视的!这些金融产品是经政府审批的专业金融小贷公司和专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把关的,如果说债权人出现的损失确实是公司正常经营下产生的必要坏账率下的损失(做金融就是处理风险,银行也有坏账,很正常),那在没有东虹桥全额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也应该共同承担,但是有了东虹桥白纸黑字的担保及快鹿的承诺,你就应该切实地履行你们的担保责任和企业责任。更何况,以上说的都是正常经营下的损失,不包括诈骗!因诈骗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你们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要付出刑事审判的代价!前面说过,资本是鸟,法治为根。就算今天涉案的金额不是150亿,而是15亿,你作为政府也应该追求正义而不是纵容抢劫!否则带来的政府公信力的损害和民众的反政府情绪所带来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上海作为全国、乃至世界金融商业中心及发展速度最快的明星城市,不仅仅是依靠中央的政治经济特权和长三角冲积平原的地利优势,更大程度上因为上海是全国法制最健全、商业契约社会最深入人心的城市,每个公民知法守法,大家积极工作努力做大蛋糕!才有了今日日益昌盛繁华的魔都!但如果今日快鹿事件口子一开,大家一看作为全国先进典型的上海政府也推诿扯皮、官官相护、不管百姓死活,不顾天道正义,一副吃相难看、一心抢劫或纵容抢劫的屌丝模样,人心是会无形中慢慢消散的,资本之鸟也将会渐渐转向他方。3)最后再次提醒,作为政府千万不要短视,快鹿兑付的资金也就150亿左右,把施健祥抓回来,下面的该咋办就咋办,真正的资金缺口未必会很大。即使真有一点,我们债权人看到政府的态度和实际行动也可以予以理解地适当放宽。更何况快鹿经此一役,拔出些社会毒瘤,若能劫后余生,以政府牵头,金融白武士资产重组,再造经营现金流,亦未可知将来能更创新高!上海市政府也将在此次事件中树立更加公正、严明的政府威望!并于日后的城市经济发展大有裨益!危机危机,危中有机!对快鹿、对政府皆是如此!希望你们不要让我们太过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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