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裁定一项行为失当罪成最高判监7年
【2017年2月17日】(本台记者瑞曦综合报导)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及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经过28日的审讯,8女1男陪审团退庭商议两天,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以8:1大比数裁定被告罪成。
曾荫权被控三项控罪,分别指他收受深圳东海花园的装修工程利益,作为考虑雄涛广播3项申请的报酬,以及以授勋回馈何周礼为单位装修设计。陪审团最后一致裁定第一项收受利益罪及第三项涉及何周礼授勋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不成立,第二项涉及东海花园豪装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就以8:1大比数裁定被告罪成。法官批准曾荫权保释至下周一求情及判刑,“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最高刑罚为判监7年。
曾荫权闻判后,一度低头良久,满脸通红、期间不断手震,前来陪伴的幼子、曾太、弟弟曾荫培都神情肃木,心情沉重。对于有记者问及“裁决是否公道?”“是否政治检控?”时,曾荫权和曾太均没有回应。
法官表示,由于陪审员未能就首项控罪达致裁决,将会解散陪审团,并豁免他们10年内不再担任陪审员。有港媒引述消息指,律政司将决定就首条控罪重审。
曾荫权案件1月3日开始审讯,为期28天,控方共传召或宣读37名证人的证供,包括唐英年、林郑月娥、刘吴惠兰等多名港府前高官。辩方没有传召任何证人,曾荫权亦没有自辩。陪审团经过2日的商议,得出结果。
今次案件首次引用“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曾荫权也是香港首位行政长官被判罪。其实,香港备受瞩目的高官涉贪案不止一宗, 2014年,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与新鸿基地产多人的涉贪案,陪审团商议5日4夜才达成裁决,许仕仁被判7年半,目前仍在服刑中。
责任编辑:李 濤
(转载请注明希望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