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按比例!中共在镇反中的滥杀狂潮(图)


中共视人命如草芥,在镇反中滥杀无辜。(网络图片)

1950年初期,中共曾开展了“镇反运动”,在这场运动中,毛泽东曾要全国各地大规模“大杀几批”,于是中国大陆各地下放权限,杀人如麻。

总数超过七十余万 实际杀人远超千分之一比例

据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杨奎松撰文《新中国镇反运动始末》一书中称,镇反期间中共曾经定下杀掉人口千分之一的目标。但实际上,最后的杀人人数超过了这个比例。

根据中共官方统计,镇反期间估计反革命分子有两百多万人,镇反运动一共杀、关(劳改)、管(群众管制)各类反革命分子300万人左右。中共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1954年1月在一份报告中说,一共逮捕了262万人,其中杀了71万2,000人,是中国大陆人口的千分之1.31;判刑劳改129万人;管制120万人;教育释放了38万人。按照此说法,“镇反”杀人突破了原定的人口千分之一的指标,超额完成了任务。

书中写道,但实际处决的人很可能还远不止这个数字:“如果注意到1951年4月下旬毛泽东及时刹车并委婉批评一些地方太过强调多杀,以至有些地方明显地出现了瞒报的情况,故实际上全国范围实际的处决人数很可能要大大超过71.2万这个数字。”

有人估计,镇反运动中实际处决的人数在100万到200万人之间,甚至更多。

视人命如草芥 毛要各地大规模地“大杀几批”

1951年1月,毛曾表示各地要“大杀几批”,并且特别对大城市的杀人行动发出指令:“各大城市除东北外,一般地来说,还未认真地严厉地大规模地实行。从现在起应当开始这样做,不能再迟了。这些城市主要是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汉口、重庆及各省省城,.....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个月内,大杀几批。”

毛还给一些地方下达具体的杀人指标。1951年1月21日,毛在给上海市委的电报中说:“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在今年一年内,恐怕需要处决一、二千人,才能解决问题。……南京方面,请华东局指导该市市委好好布置侦捕审讯,争取在春季处决一、二百个最重要的反动分子。”

第二天,1月22日,毛对中共华南分局广东省的负责人说:“你们已杀了3,700多,这很好。再杀三四千人。......今年可以杀八九千人为目标。”

这一年的2月,在毛建议下,中共中央开会讨论杀人比例问题:“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当时的中国人口是5亿5,000万,千分之一的一半就是27万5,000人。

不满意上海南京杀人太少 毛亲自督阵

毛对上海市和南京市的负责人说:“上海是一个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二万余人,仅杀200余人的情况,我认为1951年内至少应当杀掉.......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应杀掉1,500人左右。......南京方面,据2月3日柯庆施给饶漱石的电报,已杀72人,拟再杀150人,这个数目似太少。“南京是一个50万人口的大城市,国民党的首都。”“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

2月17日,在中共公安部长罗瑞卿的亲自指挥下,北京市一个晚上逮捕了675人,第二天公开处决了58人。3月7日晚上又逮捕了1,050人,在3月25日处决了199人。

3月,天津市向中共中央提出一份计划,准备在已经处决150人的基础上,再处决1,500人。毛大喜,马上指示各地效法。本来并不希望多杀人的上海市委只好加大力度,向中共中央表示要在已经逮捕1,068人和处决100多人基础之上,再逮捕1万人,处决其中的3,000人。先“杀两千后再视情况决定”。

此后,上海加大“镇反”力度,仅1951年4月27日一天就逮捕了8,359人。每隔几天就处决一批人。例如4月30日处决了285人;6月15日处决了284人。到11月初,上海一共处决了大约两千人。

滥杀无辜 下放“批准杀人”权限

为了落实杀人指标,毛泽东还下放批准杀人的权限。1951年2月5日,中共西北局报告说,“执行镇反计划,一定求稳,批准杀人一律在省上。”毛泽东却批示说:“其判死刑者则经专署批准执行”即可。实际上,杀人的审批权后来更进一步下放。

……广西柳州专区要求杀人口的千分之五,贵州省委要求杀千分之三。仅中共广西省委和公安厅当时统计,在处决的人当中,可杀可不杀的人占了百分之三十左右。

高压恐吓 杀人导致民众“恐惧”

《北京之春》杂志主编胡平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中共(杀人)强化了它的政权,使得那些人不要说从事任何反抗,连那个心都不敢有了。”

胡平表示,以后的中国人逐步习惯了共产党残酷的统治方式:“最大的负面(影响)就是使人慢慢地习惯这种残酷。......就像现在很多人都知道共产党是个压迫性政权……这种大规模不间断的镇压可以使人们对这种理性的、正常的人际关系、正常的秩序完全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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