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海油副总经理吴振芳获刑3年半。(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2月15日讯】大陆《京华时报》2月15日报道,因受贿罪,原中海油副总经理吴振芳获刑3年半监禁,罚金20万。妻子张丽娟被认定与他共同犯罪,被判缓刑。吴振芳、张丽娟均没有提出上诉。有中国经济社会学家称,曾庆红与吴振芳有同事之谊。曾庆红之子曾伟在石油系统极有可能也得到吴振芳的“关照”。
吴振芳被指控:2008年至2009年间,利用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炼化公司”)董事长等职权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他人财物。
2015年4月2日,中共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宣布,原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吴振芳落马。吴振芳成为中央第二巡视组进驻中海油后首位落马的高管。
吴振芳被宣布落马后,中国经济社会学家何清涟在2015年6月17日发文称,曾庆红与吴振芳有同事之谊。曾庆红之子曾伟在石油系统极有可能也得到吴振芳的“关照”。
香港《明报》曾报导称,中共的“石油帮”是从1980年出任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主任余秋里开始的,曾庆红曾担任其秘书。随后,曾庆红历任中共国家能委办公厅副处长、中海油总公司联络部副经理、石油部外事局副局长、南黄海石油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在调任中共上海市任职后,一路晋升至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成为“石油帮”第一任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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