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被各方呼吁应该调整征税方式。(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2月6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正鑫报导)作为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被各界所关注。降低工薪阶层纳税负担,正在被各方呼吁应该调整征税方式,有专家称个税改革方案在中共政府“两会”后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专家呼吁降低个税房贷利息等应抵扣
降低中国大陆工薪阶层纳税负担,正在被各方呼吁。日前,有财税专家向媒体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今年公布的问题不大,将会在中共政府“两会”后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2月4日,中国社科院财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闫坤呼吁,有必要调整以家庭为对象的征收方式,具体可将纳税人能够计算的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的数量,房贷利息等计入个税的抵扣因素。
她同时建议,个税税率的设计,可以由现在的7档降为5档,同时以年为时间纳税单位,并将最低边际税率设计为1%,最高边际税率设计为35%。这样税率结构简单明了,且最高边际税率为35%,比现行最高税率降低了10个百分点,有利于保证税率的有效性。同时,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低收入者,能够实现既培养纳税人纳税意识又不对其构成较重负担的税制设计初衷。
据21世纪经济报道,闫坤说:“(按此税率)中等收入者税负也不重,不会打击其工作的积极性,这有利于培养中等收入阶层。即使是高收入者,名义税负比现行工薪所得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而言,总体上也是降低的。”
2016年12月29日举行的中国财政工作会议,已经提出2017年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此前,中国对个人所得税按家庭征收进行改革的呼声早已持续多年。
数据显示,2016年1-12月,中共政府累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552亿元,比上年增长4.5%。个人所得税10,089亿元,同比增长17.1%。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薪阶层“杀伤力”更大,因为高收入者往往通过将个人收入更多留在公司等领域,少拿个人工资,或采取更多手段避税。
比如按照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月收入超过4500元到9000元的部分实施20%的税率,超过9000元到3.5万元的部分,实施25%的税率,超过3.5万元到5.5万元的部分实施30%的水平。更高的5.5万元到8万元的部分,以及8万元以上部分,分别实施35%、45%的水平。
闫坤建议,可考虑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具有劳动报酬性质的收入,纳入到综合课税的范围中。利息、股息、红利,因其属于投资所得,财产租赁属于让渡使用权所得,财产转让属于所有权变动所得,因此,可考虑仍然按照现行的分类计征方式。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被指是“劫贫济富”
中国前国税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曾公开称,中国宏观税负达44%,人均宏观税负6338元。此言论一出,立刻引发热议,民众称按照这个标准自己的生活简直是“一个馒头半个税”。
2011年9月1日,中共政府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截至目前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有学者表示,在某种意义上讲,个税变成了工薪族所得税。
有统计显示,大部份的个税收入来自占个税缴纳群体中80%的中低收入者。而占个税缴纳群体20%的高收入者,拥有资金占有银行存款总量80%的比例,其缴纳的个税比例却不到税收收入总量的10%。
占富人收入更大比例的财产税,却税率更低且征收难度更大,中国财产高收入者信息普遍不透明,中共权贵利益集团的“红二代”、“官二代”基本都是隐形富豪。同时官员公权寻租及贪腐现象无法遏制,最终导致了收入低的人反而纳税多的“劫贫济富”效果。
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已经和即将实施比中国更低的个税税率。比如在美国,不论是美国公民或居民,还是留学或暂时的旅行者,都需要缴纳。与中国不同的是,美国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制,即将纳税人在一年内不分来源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减去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的数额后,就其余额按累进税率计征。
中国现行个税税制设计的边际税率最高一档为45%,与很多发展中国家相比明显较高。设计过高的边际税率一方面会使人们产生逆反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易刺激纳税人偷逃税的动机,另外也会影响人们工作和投资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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