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凤城前书记受贿千万 逃美自首获刑8年(图)
王国强(中)外逃美国两年半,2014年回国自首。(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1月23日讯】(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辽宁省凤城市前市委书记王国强因涉巨额受贿案被中纪委盯上后,潜逃美国两年半回国自首。这是中共第一个从美国回国自首的腐败犯罪嫌疑人。1月23日,辽宁沈阳中级法院判处王国强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90万元。
1月23日上午,辽宁沈阳中级法院对王国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宣判。王国强以“受贿罪”被判刑7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2年期间,王国强利用担任辽宁凤城市市长、凤城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在减免土地出让金、给予优惠政策、承揽建设项目及结算工程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向相关企业负责人索要财物共计959.497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王国强作案后离境前往国外不归。案发后,办案机关扣押王国强存放于他处的1580万元,王国强归案后仅能说明该钱款中部分款项的来源,尚有540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王国强于2012年潜逃美国。网络传言称,2012年4至5月间,王国强卷款2亿多元离境,辗转跑至美国。当时,王国强是在纪委即将对其“双规”之际,以考察为名离境,具体牵涉内容除巨额腐败外,还有生活作风问题。
据报,中共对王国强潜逃美国一事讳莫如深,有关方面对媒体提出对王国强卷巨款“擅自离境”一事不采访、不报导、不评论的要求。但几个月后,中共官方不得不承认此事。
2012年8月官媒报导称,辽宁省丹东市委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称,前辽宁省凤城市市委书记王国强确实已“离境”。
2014年12月22日,王国强潜逃两年半后,从美国回大陆投案自首。
香港《脸谱》曾报导,2012年3月,王国强被调往丹东市某建设指挥部任职,因当局正在调查凤城热电厂转让案件。
当年就是在王的主持下,凤城热电厂被以1千万元的“白菜价”转让给民营企业海德集团。更有内部人士爆料,王国强是丹东海德凤城热电厂的股东之一,还带动了一些官员投资海德凤城热电厂,成为大大小小的股东。
凤城市后来回购海德热电厂,回购价格已涨至3亿以上。在此案中王与另一名官员各自拿了2亿。
2012年3月,王国强似乎已感到危机来临。4月,在另一当事人被抓后,王国强随即于4月24日携妻子谭某从沈阳机场出境飞往美国。
据悉,王国强的女儿高中毕业后赴美留学,现在早已是美国公民。王国强逃美之前,迫不及待地狂抛女儿名下的12套房产套现,并转移了170万美金到其女儿美国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