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钱勾结强抢公民财产的当代中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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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7年1月18日讯】2008年的大连长兴购物中心(左侧照片),人潮如织,川流不息,一派繁荣景象。2016年的大连长兴购物中心(右侧照片),一位业主在独自清扫,门可罗雀,一幅衰败的末日图景。从繁华到落寞,大连长兴购物中心发生了什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大连长兴购物中心的前世今生。

一、曾经的辉煌

据《大连市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记载,大连长兴市场最早出现商业集市的时间是在民国初期。当时的清王朝朝不保夕,改朝换代的历史巨轮不可阻挡。大连萌生的最早露天经营的商业摊点,就诞生在这里,那时候的长兴市场,一度成为当时大连人的“菜篮子”。1978年,大连市工商局响应国家政策,大力扶持商业开发,将其建成了防雨防晒的顶棚式市场,长兴市场从此迎来了发展里程上的第一个春天。此后经过1983年、1985年两次更新改造,这里最终建成大连市首座不受气候影响、四季均可营业的大型市场,甚至还在大连首建了市场专用冷藏库。当年经营品类235种,菜、肉、海鲜等商品日吞吐量达30吨,为大连临近地区的700户个体商贩和集体商业单位提供货源,年成交额752.5万元,占当时大连市区居民消费额的50%以上。1994年12月,沙河口工商管理局扩建的长兴市场竣工并开业,建筑面积达到1.7万平方米,当时仅一楼的农贸市场就有2000多个经营摊位,日客流量达到了10万人次,当年成交额8亿元,又一次创下大连之最,被市民誉为“航空母舰”市场。

二、匪夷所思的低价转让

2001年,大连市政府决定改造西安路,重建长兴市场,同时将国家所有的长兴市场整体转让。关于长兴市场所有权转让的公开信息少之又少,2010年10月28日大连新闻网为大连永嘉集团做了一篇专访《士不可以不弘毅---记大连永嘉集团董事长戚士新》,其中提到“一向善打硬仗、恶仗的戚士新果断拍板,投资3000万买下一个旧商场(即后来的长兴购物中心)进行改造”。3000万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3000万买下有着百年辉煌历史、占地超过两万平米的长兴市场产权!真是一个匪夷所思的转让价格!原长兴市场2000多个经营摊位,一年的租金收入超过3000万,按10%的收益率折算,百年长兴的品牌价值最少3个亿!再来计算土地价值,2002年大连土地拍卖,教师大厦北侧地块拍出一万元一平米的价格,这还只是居住用地的价格,按教师大厦地块的价格,长兴市场土地价值2个亿,考虑大连长兴所处西安路商业区寸土寸金的土地,长兴市场土地的真实价格会在此基础上翻几倍!综合长兴市场的土地价值和百年商誉,长兴市场价值远超十亿!

再来看永嘉集团超凡的经营手段,永嘉集团在改造长兴市场初期缺乏资金,为筹措资金,永嘉集团将计划中的长兴购物中心一楼商铺的所有权预售,每平米均价2.3万,大连市民完全了解长兴市场的价值,售楼处前出现了排队抢购的场面,除一些比较偏僻位置以外,大部分商铺被抢购一空。保守估计永嘉集团取得了4亿的现金收入。永嘉集团利用预售一楼商铺取得的4亿现金建成了总面积超过10万平米的大连长兴购物中心,相当于没花一分钱成为了长兴市场新的主人,成就了永嘉集团的商业帝国。

巴尔扎克说过,每笔巨大财富的背后都隐藏着罪恶。永嘉集团的“空手道经营”堪称教科书般的经典,但细思极恐。价值10亿的长兴市场以3000万转让,翡翠卖出了石头价,市场的管理者和所有者难道不知道长兴市场的价值吗?长兴市场曾经的经营方永嘉集团难道不知道长兴市场的价值吗?这个匪夷所思的交易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幕后故事?

三、利益驱使下的强迫交易

时间进入了2015年,永嘉集团经营长兴购物中心已经13年,期间永嘉集团与拥有一楼商铺所有权的业主之间相安无事,长兴购物中心的经营蒸蒸日上,业主们梦想着在后面的几十年产权期限内持续经营并取得回报,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大连市委、市政府开始进行西安路改造二期工程,永嘉集团在没有与所有权业主商议、没有取得所有权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开始单方面实施长兴购物中心搬迁,在鞍山路另建市场并要求所有权业主进行所谓的置换,鞍山路新市场地理位置与原长兴购物中心无法相提并论,同时鞍山路市场商铺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永嘉集团的所谓置换方案遭到产权业主的一致反对。永嘉集团在所谓的置换方案失败后,露出了其邪恶的本来面目。2015年12月19日,永嘉集团通过停水、停电、拆毁冷藏设施等方式强行驱离仍在正常经营的业主,让长兴购物中心一夜之间瘫痪。

从永嘉集团的行为分析其真实目的,永嘉集团于2001年以空手道方式获得长兴市场的所有权,但前期为筹措资金已经将一楼商铺销售给所有权业主,虽然永嘉集团拥有长兴购物中心2楼到5楼的所有权,先后开设了电子城、家俱城,但由于永嘉集团拙劣的经营方式并未取得预期的收益,而一楼蒸蒸日上的生鲜生意却不能为自己带来收益,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永嘉集团开始了“一鱼两吃”的方案。永嘉集团一方面要分享长兴市场百年商誉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要完全独占长兴市场寸土寸金的商业用地。永嘉集团在鞍山路新建市场并取名新长兴市场,一方面利用长兴市场的商誉开展经营,另一方面通过增加商铺的数量稀释产权业主的权益,同时由于业主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用非常手段强行征收达到占有的目的。如果所有权业主同意置换到新市场,永嘉集团就取得了原长兴市场土地的完全所有权。如果永嘉集团的计划能够实施,永嘉就在13年后在同一片土地上完成了第二次空手道游戏,合法的抢劫真是唯一的一本万利的生意!

四、愤怒的抗争

在没有取得所有权业主同意、没有取得合法的政府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永嘉集团悍然开始将长兴购物中心围挡,将北侧消防通道全部堵死,违法对长兴购物中心进行改建扩建,大连市建委执法处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永嘉集团只缴纳罚款,继续强行施工。所有权业主在识破永嘉集团的意图后,在恶劣的环境下坚持经营,遭到永嘉集团的不断干扰和破坏,业主与永嘉集团之间冲突不断。2015年4月2日永嘉集团强拆部分业主摊位和市场前门楼梯;2015年12月16日关闭冷库;2016年2月27日单方面将物业费提高三倍;2016年6月10日永嘉集团管理人员组织20余不明身份人员阻挠业主悬挂市场牌匾;2016年8月多次用围挡封堵正门意图改造电梯;2016年10月8日夜破坏业主监控砸毁购物中心屋顶,破坏业主经营摊位;2016年10月11日夜10点20分,永嘉集团管理人员组织60余名不明身份人员围殴在市场看守的业主,造成多人严重受伤。

日本占领大连期间,日军一度对长兴市场的经营摊位进行驱赶、打压,在那个年代,长兴市场亦成为民族精神的化身。 今天,面对永嘉集团的疯狂破坏和镇压,我们仍然可见长兴业主不屈的精神。

五、光鲜的背后是什么

以区区3000万轻松取得价值超10亿的百年长兴所有权;破坏市场经营,以各种非法手段强迫产权人接受所谓置换;组织身份不明人员殴打业主;没有合法建设审批手续强行违法违规施工;如此种种违法犯罪行为,辽宁省内媒体竟然选择集体失声!一个民营企业有这么大的胆量吗?一个民营企业有这么大的能量吗?光鲜亮丽的背后是什么?

六、背后隐现的高官身影

大连长兴市场改造工程由大连市政府下属西安路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开的资料,时任大连市西安路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是夏德礼,夏德礼是谁?有如此能力!夏德礼是夏德仁的弟弟,夏德仁历任大连市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副省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网上流传是前国家总书记江泽民的外甥,了解了背后隐藏的秘密,发生在大连长兴市场的对公民私有财产的疯狂抢占就有了合理的解释。

浏览大连永嘉集团官方网站,在永嘉集团举办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中,夏德仁亲自为永嘉集团编写的防震减灾手册作序,大连永嘉集团可以在网站中高调宣传此事,表明夏德仁与大连永嘉集团存在不同寻常的关系。对比大连永嘉集团的发展过程与夏德仁的从政轨迹可以发现两者的紧密关联,大连永嘉集团原本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只是受政府委托负责经营大连长兴市场,赚取管理费,2000年夏德仁任大连市副市长时期,夏德礼任西安路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经过2001年大连长兴市场的所有权转让,大连永嘉集团以3000万人民币取得了长兴市场的所有权,一跃成为资产数十亿的大企业,开始涉足大连房地产开发,但在大连开发的楼盘屈指可数,2002年,在夏德仁调任辽宁省副省长后,大连永嘉集团也转移阵地,进军辽宁省省会城市沈阳,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先后取得了沈阳多个黄金地段的开发权,先后开发了尚品天城、林韵春天、米拉经典等多个楼盘。在现阶段的中国,如果没有政治背景,房地产企业很难在如此短的时间在一个地区取得如此多的土地开发权,综合分析,夏德仁、夏德礼就是站在大连永嘉集团背后的人,永嘉集团的总经理只不过是两兄弟的“白手套”。

所谓“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夏德仁从政捞取政治资本,为夏德礼的经济活动提供保护伞,夏德礼亦政亦商,赚取超值的金钱收益。在大连市西安路改造期间,夏德礼任西安路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主管西安路的拆迁,利用黑恶势力,采用停水、停电、暴力恐吓等卑鄙手段强迫老百姓搬离赖以生存的家,强行拆除老百姓的房屋,接受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条件,再转手将拆迁土地高价转卖开发商,从中赚取暴利。西安路的拆迁改造引发了多次的群众抗议、游行、甚至暴力冲突,但由于有夏德仁的保护伞,老百姓房屋被强行拆除后,求告无门,只能被迫忍受欺凌。2009年国家批准了大连建设地铁的申请,大连市政府火速成立了夏德礼任董事的大连沙河口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价值几百亿的地铁工程,两兄弟又在地铁工程中赚得盆满钵满。

七、中国人民的悲哀

中国标榜自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辽宁省的人大代表贿选案揭示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用金钱贿赂得来,老百姓戏称“人民代表大会现场坐的都不是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本应保护人民的利益,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此条款为违法暴力拆迁、强抢公民财产提供了借口,全国上下暴力拆迁、打死打伤老百姓的悲剧轮番上演,为了经济利益,政府官员和开发商联手,变成了披着人皮的财狼,战国时期孟子说过“无恒产者无恒心”,现在的老百姓说“我爱这个国家,这个国家爱我吗?”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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