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雅云虐儿面临25年刑 华人家长引以为戒!(图)
翁雅云(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1月16日讯】据海外中文媒体报道,曾引起纽约华社广泛注目的翁雅云(Yayun Weng,音译)虐儿案,布碌仑高等法院11日宣判翁雅云七项罪名成立,当中包括对他人构成可致死伤害的B级刑事重罪。法官定于24日宣判,检方指翁雅云将面对最高25年的刑期。
法庭资料显示,该起令人心痛的虐儿案发生在2014年2月25日,当时怀孕8个月的翁雅云以藤条抽打当时年仅两岁的儿子,导致其遍体鳞伤。事发两天后,翁雅云才带着儿子去医院就诊,声称儿子是从床上摔下来受伤的。
当时,医院发现孩子全身伤痕面积超过90%,孩子的腿上还留有被咬后的完整牙印瘀痕,根本不是摔伤所致,于是立即报警。翁雅云随后被逮捕,并承认对孩子使用了暴力,儿子被儿童局带走。
由于翁雅云延误送医,给儿子留下了永久性的脑部损伤,脖子以下全身瘫痪,终身残疾。
布碌仑检方随后对翁雅云提出八项控罪,其中四项为重罪,包括一级伤人、二级伤人,非法持有武器和伤害7岁以下儿童,另有四项轻罪。
法官当时设下5万元保释金,其辩护律师以翁雅云丈夫年薪约只有1万元为由希望降低,但遭到驳回。
翁雅云同时被家庭法院控以虐待及忽视罪。当时她怀孕九个月,并在狱中产子,次子一出生便也被儿童局带走,法官签发保护令,禁止母子接触。
根据纽约市儿童局的纪录,翁雅云之前没有家庭暴力的纪录。辩护律师曾不止一次向法庭申请为她进行精神评估,衡量其精神状态是否适合接受庭审,期间也曾因难以找到福州话翻译而耽误。
去年10月,律师首次提出被告愿意签署认罪协议,希望通过认罪换取两年监禁,并以她是刚来美国的新移民,请法官看在她家庭环境以及精神情况不佳的情形下,酌情量刑。法官表示会考虑翁雅云提出的认罪条件。
翁雅云选择无陪审团审判,经历近一个月的庭审,开庭超过10次,法官最终做出如上裁决。今年29岁,失去孩子监护权的她,团圆之路仍看不到光亮。
因此,再次提醒广大华人家长们,严重的打骂孩子在美国都属于违法。你一怒之下扇了孩子一巴掌或者狠打了孩子一通屁股被别人知道了,你就有可能在第二天失去了对孩子的监护权,孩子会被送到福利院收养,而你也可能会因虐童罪而被送进监狱。甚至你的孩子如果在幼儿园随口说了一句“昨天我爸爸打我了”之类的话,警察也会马上找上门来。
中国有两句老话叫“棍棒之下出孝子”和“不打不成器”,似乎教育手段上离不开“打”字。的确,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让父母气愤难耐甚至束手无策的时候。教育孩子需要奖励与惩罚手段并行,惩罚也是教育过程中让孩子认识错误必需的一种手段。
但是,在美国千万不要把对子女的教育建立在棍棒的基础上,近期报道了好几起华人家长虐儿事件,一桩桩事例摆在眼前,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伸手请三思,严重后果不敢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