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颠覆”
从刘晓波到许志永、从浦志强到郭飞雄,从709大抓捕到江天勇被失踪,近年来当局对异议人士和维权者的打压越来越异乎寻常的严厉,法庭给他们判定的罪名动不动就是“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帽子之大,理由之冠冕堂皇,估计足以令很多普通人难以招架。因此,我不得不说道说道。
先说说“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罪名。什么是社会主义?从斯大林到毛泽东再到金日成,这些热衷于造反和夺权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独裁者似乎对这个问题从来就没有真正搞清楚过。在它们的统治下,民众并没有享受到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生活的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是更加沉重了。半个世纪以来,我们看到的不是文明和进步,却是它们带来的频繁的战争、杀戮、饥荒和贫穷等人祸。痛定思痛后,邓小平不得不半遮半掩的承认它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并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给出了一个靠了点儿谱的说法:“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可后来中国大陆的现实又演变成什么样子了?邓小平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其实贫富悬殊也不是社会主义,人权不彰也不是社会主义,环境破坏也不是社会主义,道德沦丧更不是社会主义。归根结底,一党专制就不可能是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要求政治民主、经济自由、个人尊严、完善的福利体系、人与自然的和睦相处。从这个意义上讲,现在的北欧、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当今的中国大陆,执政者表面上说搞的是社会主义,其实搞得却是最为恶劣的比资本主义还资本主义的权贵资本主义。事实上,如果说异议人士们想推翻什么,那么他们想推翻的根本就不是什么社会主义制度,而是一个反人类的现代奴隶制度。
其实,我不主张一个政党抱着什么主义来领导一个国家。国家政权一旦被某个主义绑架,思想就会僵化,灾难也就开始了。自清廷1912年逊位以来,“挂五色旗时代的中华民国,就没打过特别血腥的内战。大家别听这战争的名目多,什么讨逆,什么护国、护法,什么二次革命、直皖战争、第一次直奉战争、第二次直奉战争,别看名目繁多,每场打不死百十个人……打仗的时候基本上就是冲天放枪……后来的直皖战争,双方二十多万大军…也就是打死几百个人…中国内战什么时候才开始真正拼了跟你打,就是有主义了之后,就是从北伐开始。(高晓松语)”从三民主义政权导致的血流成河到马克思主义政权导致的尸横遍野,可怕的事情一再发生,甚至后来还出现了导致饿殍满地的“宁肯要社会主义的草,也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样的蠢话。胡适说要“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真乃金玉良言。邓小平也不得不说不要争论什么姓社姓资。政府的首要责任是解决民众提出的问题,而不是让民众相信什么主义。我从未听说某个发达国家的宪法规定要搞什么主义,倒是听说元首在演讲时说要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再说“颠覆国家政权”这个奇怪的罪名。说它奇怪,是因为从未听说美、英、法、德、日等民主国家有这个罪名,倒是听说美国政府每四年就会主动让民众颠覆一次,其他国家也是每隔几年就会让民众颠覆一次,这完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更别提什么“煽动颠覆”竟然都能成为罪名了。有人说的好:缅甸大选、台湾大选和美国大选告诉我们,颠覆国家政权不是罪,而是公民的权利。我想进一步说: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权被一帮魔鬼把持,那么颠覆它更是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神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