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唯一的好人涉贪4千万,其他的坏人贪几千万?

据检察日报报道,近日,安徽凤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委书记、主任范光林不过是一个科级官员,却“小官大贪”,涉贪4千余万,被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不过,范光林“小官大贪”倒不是什么新闻,据说案发前主政一方的范书记外在形象一直是很光鲜的。他不但是凤台县的能人、名人,他还曾分两次向纪委廉政账户缴纳了9万元,以示其律己之严。2012年1月,有关部门评选“中国好人榜”,时任城关镇党委书记的范光林入选敬业奉献类人物,是安徽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乡镇干部。在有关范光林的事迹描述中,他是个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好书记。

然而,据说这位声名显赫的好干部在任县开发区管委会书记期间,管委会因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建设用地权属争议等事项当过11起行政、民事案件的被告,件件败诉。不仅如此,这位好书记还是一个锱铢必争的“蠹虫”,当地有不少人清楚他的嘴脸。提起范光林,凤台经济开发区群众常常这么说:“他呀,是台上一个样,台下一个样。”

就是这么一个烂货,而且几乎人人皆知,烂得并不高明。谁知不但一直被委以重任主政一方,深受上级青睐,而且还代表安徽入选敬业奉献类人物,获得了“中国好人”称号。据说,这个“中国好人”的评选可是由中央文明办主办,中国文明网承办的全国性的评选活动,其权威性略见一斑。难道安徽没人了,中国没人了?

由中央文明办主办的“中国好人榜”却出现了范光林这样的烂货,一个不折不扣的腐败分子,头上却带着“中国好人”的桂冠,这让中央文明办情何以堪?什么“标杆”、“优秀”、“模范”……我发现现在各种类似的评选特别多。这些评选大多都是打着弘扬正能量的旗号,个个显得义正辞严,必不可少。可是,如今连中央文明办评选的“中国好人”都成了“中国坏蛋”,这岂不是莫大的讽刺,我们难道不该反思一下吗?

其实不止范光林这个“中国好人”让人尴尬无比,曾因涉嫌巨额受贿被捕,震惊教育界的原武汉大学常务副书记龙小乐曾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文强的姘头,原重庆公安局女总队长陈光明获得过“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第五届全国十大女杰”等众多荣誉称号,还被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而原湖北黄冈市副市长操尚银,东窗事发前竟拥有全国劳模等30多项耀眼的荣誉……

鬼知道这些年来中国廉价批发了多少荣誉称号!但我知道如果让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群众来评选,我想范光林基本是不能当选。谁都明白,这些美其名曰的评选大多并不能代表民意。正是因为如此,才有那么多的“南郭先生”滥竽充数,让金灿灿的荣誉蒙羞。既然我们的评选不能做到公正公开,那么为什么还要搞这么多名目繁多的评选?这样的评选还有什么意义?这是在弘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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