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遭酷刑!中共前检察官解析江天勇“被失踪”案(组图)


中国人权律师江天勇。(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12月2日讯】(看中国记者宋悦采访报道)中国人权律师江天勇“被失踪”已经11天。日前,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敦促中共当局公布江天勇下落。“国际特赦”等组织也曾发出紧急声明,但中共当局至今仍未给出任何说法。

上月25日上午,陈进学律师受江天勇父亲的委托到北京铁路公安局西站派出所报案,要求调看北京西站的监控录像,但警方却要求提供父子关系证明,陈律师表示本来这个要求是非法的,“但是我们为了进一步推动这个事情,让他老家也开了一份证明。”

29日,陈进学律师和宋玉生律师携带江天勇父亲开的父子关系证明,再次来到北京西站派出所,要求调取监控录像,但警方又说村委会开的父子关系证明,证明力不够,一定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证明。

陈律师今日向《看中国》表示,江天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又找理由推诿,不给证明盖章,警察还明言这是上级的指示。他说:“是他的父亲拿的证明,当地派出所就说上级有交代,有指示不给他(江父)盖章。”

除要求提供江天勇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父子关系证明外,北京警方还借故要求律师去长沙南站自行调查江天勇的下落。

对此,陈进学向《看中国》表示:“这个父子关系证明不是法律规定的要求。另外他们要求我们去长沙南站确认江天勇有没有上这个火车。他们派出所受理了这个案子以后他们完全就可以调查,他们是一个系统的呀,他们是警察机关,警察系统他们都是有充分的资源和能力来调查这个事情,而不应叫一个公民(去调查),我们没有公权的资源,我们就很难查得到。”

在频遭当局推诿后,陈律师分析,“江天勇应该是在公安手里,被他们抓了。他们不想公开这个消息。”

被问为何怕公开消息,陈律师回应:“因为江天勇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呀,你把他控制起来,你没有理由啊,那就只能采取现在这种方法,就是‘强迫失踪’吧。”

对于江天勇的突然被失踪,前中共检察官沈良庆今日也向《看中国》谈了他的一些看法和推断。

他说:“首先他这种行为,本身他这种失踪应该属于‘强迫失踪’性质。自从打压‘茉莉花’以后,大规模的,都是用的‘强迫失踪’的办法,而且有酷刑虐待,普遍都有,⋯⋯最近这种做法越来越普遍了,比如刑诉法73条就把那种,打压‘茉莉花’这种合法化了,用这个法律条款来对付,就是指定地点监视居住。这一点在709大抓捕中就体现出来了,就很普遍。包括隋牧青,都是采取这种指定地点监视居住,那种做法用到打击政治异议分子上面来了,而且把它合法化了。”


沈良庆接受《看中国》记者采访后在推特发文并被转推。

对于江天勇律师“被失踪”的原因,沈良庆分析说:“这次抓江天勇我想主要原因,看望谢阳家属这个只是一个由头,他这个事情本来应该是没什么问题,其他网友也有(去看的)。动手的一个因素,实际原因还是因为他长期以来从事维权活动,他是维权律师群体中的一个比较核心的一个人物,包括比如说‘建三江’还有很多案子他都参与。而且遭到打压也比较早,他跟唐吉田的律照很多年以前就被吊销了。律照被吊销,等于是借机打压,而且(中共)做的手段也很卑鄙。”

沈良庆认为中共现在把很多的非法做法都合法化了,他解释说:“比方说刑诉法73条,就可以用指定地点监视居住这里,现在连那个都懒得用,他干脆就什么法律条文都不要,就直接来个强迫失踪,现在到底怎么回事谁也不清楚。”

谈及是否担心江天勇会遭受酷刑,沈良庆表示:“中国监管看守囚犯处境都非常糟糕的,酷刑也非常普遍。但经验表明就是像‘强迫失踪’和‘任意拘留’就更容易遭受酷刑,一般都发展到酷刑。所以我们现在就是担心是不是遭受酷刑虐待,如果只是把他抓起来还好说,主要是担心他会不会受到酷刑虐待。”

被问曾作为中共体制内、检察院工作人员,为何会选择向中共说“不”,并走上民主维权道路。沈良庆答道:“其实很简答——就是自由。对自由的一种渴望或者热爱。人谁也不想,既不想做奴隶,也不想做打手……几十年前的时候,当时因为还是改革开放,也可能外界很多人还是(对中共)有幻想的。因为我在他的这个体制内,看得清,他专政的性质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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