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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新规 整顿“金盾工程”?(图)

作者:陈秋颖  2016-12-01 01:3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12月1日讯】(看中国记者陈秋颖综合报导)中共公安部日前发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禁止在酒店客房、集体宿舍、公共浴室等可能泄露他人隐私的场所安装监控镜头。而这个新规定被认为是在针对江泽民掌权时期秘密建立的“金盾工程”。

据大陆官媒报导,《征求意见稿》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

在社会公共区域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应当设置醒目的提示标志,并与居民住宅等保持合理距离。

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征求意见稿》还强调,视频图像信息用于公共传播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对涉及当事人的个体特征、机动车号牌等隐私信息采取保护性措施。

此外,《征求意见稿》就违法安装法律责任做出处罚规定,违法安装最高可罚款10万元。

上述内容在媒体上公开后,香港《东网》指出,中共公安部的“大情报系统”源于1998年启动的“金盾工程”,其正式名称为“全国公安工作资讯化工程”。

“金盾工程”是前中共党魁江泽民掌权时期,秘密建立一个庞大的网络监控系统。其对全部国民进行全方位监控,而大多数百姓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私隐已被掌握。

据公开资料显示,“金盾工程”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江泽民、其长子江绵恒、前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前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前公安部副部长兼金盾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张新枫、前北京邮电大学校长方滨兴、前公安部科技局局长柳晓川及前公安部讯息通讯局总工马晓东等。

该工程包括一个综合的、多层的、包括网络各个环节的封锁和监视系统,涉及技术(电信与网络服务提供商)、行政、公安、国安、宣传等很多部门的系统工程,关键是一个网络封锁与监视系统,可以用来看、听、及“思维”。

据称,江泽民长子江绵恒所主持的“金盾工程”前期投资就有8亿美元,目的就是不让大陆网民得到任何有关民主、人权、自由的海外资讯。

据中共官媒报导,2003年9月,“金盾工程”已经把中国大陆96%的人口资讯输入到其数据库中。2006年,一期工程已经完成了全国公安一、二、三级主干网和接入网,覆盖了各级公安机关。同年,中共公安部对“金盾工程”验收,继而转为规模更大的“大情报”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涉及公民隐私的监控工程,没有任何法律授权,只是公安部认为“业务需要”,利用公款和纳税人的钱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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