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49人被判刑 敲打张高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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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6年11月10日讯】(看中国记者陈秋颖综合报导)11月9日,天津“8・12”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宣判,包括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在内的49人被判刑。此前曾有消息指,瑞海公司背后的真正主人是现任政治局常委张高丽的亲家,天津爆炸案本身亦被指涉及张高丽。

据陆媒《新华社》报导,11月7日到9日,天津爆炸案的27件刑事案件先后开庭审理。9日,案件涉及的被告单位及24名直接责任人员和25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报导指,瑞海公司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其违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违法经营、违规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为瑞海公司违规办理港口危化品经营资质期间,多次向时任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请托,送给李志刚、冯刚财物共计15.75万元。

而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则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使得瑞海公司取得危险品经营资质。

法院判决结果显示,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瑞海公司副董事长董社轩、总经理只峰等5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瑞海公司其他7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十年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中滨安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伯扬等11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四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判处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天津日报》同日报导,在上述25名职务犯罪被告人中,原职级为正局级2人、副局级6人、正处级10人、副处级7人。

2015年8月12日22时52分许,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东疆保税港区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据官方调查,事故共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68.66亿元。

事故发生不久,就有报道指,瑞海国际的背后可能不止于学伟一人。《界面》曾有报道称,“这里面水很深,包括(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在内,处于台前的人都是小角色”。

天津港爆炸事件发生后不久,美国《时代》杂志曾刊文,直接将这次爆炸与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高丽“联系在一起”。文章说,张高丽从2007年开始担任天津市委书记后的五年中,大力推动了滨海新区开发,是当时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则是戴相龙、杨栋梁和黄兴国。

爆炸事故发生后一周,杨栋梁即落马被查。当时,海外中文媒体皆报导称,杨栋梁在张高丽主政天津时很受张的重用,当年正是张高丽一手将杨从副市长提到市委常委。

而海外博闻社亦曾引述知情者称,发生爆炸的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真正掌控者是张高丽的亲家,张高丽主政天津期间,其亲家获得在该区设立化工品仓库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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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秋颖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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