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前后,同一媒体描写的同一个贪官(图)


网友制作讽刺喉舌媒体是“真理部”(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10月31日讯】一、以下是湖南郴州巨贪、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在位时,人民日报社《大地》月刊记者王美茹笔下的李大伦。该文发表在《大地》2003年第10期。

诗书情怀李大伦(节选)

2002年,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了李大伦同志的文学作品集《岁月如诗》。捧读此书,犹如趟入一条空明澄澈、两岸葱茏苍翠、风光旖旎的河流。这岁月的河流时而缓缓流淌、时而碧波翻滚,浸润着读者的心田。作者以我笔写我心,真情流露、爱憎分明,抒发出对大好河山的无限热爱,表现出对祖国强盛的喜悦之情,表达出源自内心强烈的亲民情结,流露出对亲人的脉脉温情……

是母亲给大伦幼小的心灵播下了爱的种子。在《母亲的回忆》的结尾,李大伦这样写道:“爱是正大无私的奉献。生活中不能没有爱,但一个人要得到别人真正的爱,首先要懂得怎样去爱别人。我常想,我拿什么来纪念和感谢母亲呢?惟有像她那样生活,爱别人胜过爱自己,无怨无悔。”

……

得到别人对自己文字的夸奖,或者谈起初始为何没有选择笔墨生涯?大伦尝言:“平生别无所好,闲暇读点书,写点小文章,乃两大乐事。”又言:“读书是为了增长见识,写文章则是自娱自乐。”愚以为大伦此言半真,自娱自乐其实自谦了。湖南省委副书记文选德同志这样评价:“《岁月如诗》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对读者的高度责任感,无论是现在写的还是过去写的,无论是写现在的还是写过去的,都是对真善美的热情讴歌,都是对假恶丑的无情抨击,能够给人启迪,催人奋进。”……

大伦爱茶,爱得宁可三月不知肉味,不可一日不闻茶香。无论是慷慨陈词的讲台,还是舟车劳顿的旅途;无论是苦思冥想的夜晚,还是亲朋好友的聚会,始终不离左右的,就是这清茶一杯了。品茗日久,竟也品出一番道理,在他看来茶即人生。“一个仲夏之夜,我与几位长沙友人第一次进了郴州闹市区的一家茶馆,但见座无虚席,熙熙攘攘,人气颇旺。座中或三五成群,天南地北,高谈阔论;或二人相对而坐,呢喃私语,情意缠绵;或孤身安坐一隅,表情安详,自斟自酌。我忽然感到,在有茶的世界里,人们相处是多么宽容、平等;在茶的调和下,气氛才能如此和谐、融洽。尽管我已记不起这间茶馆的名字,但那份美好的感觉,却永远刻在了我的心底。做人,应多一份淡泊宁静,少一份乖戾张狂;为官,应多一点奉献,少一点索取。这,或许是茶给我的人生启迪吧。”

……

1999年以后,尽管“三农”问题在李大伦紧凑的日程中仍占有重要的位置,但他已开始把更多的注意力转向了城市工作的方方面面。几年来,他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依据郴州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许多新的发展思路,撰写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理论文章,并结集出版了《学习・实践・思考》,对郴州的改革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探索。最近几年,郴州的城市化建设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小城镇建设的步伐也大大加快。

“从政为官三十年,回首往事心怡然。休言怀才谋大略,但愿清廉归平淡。平生只念苍生苦,富民强国求发展。历尽艰辛终不悔,一腔热血荐轩辕。”李大伦的这首七律《感怀》是他从政卅载的真实写照!

二、以下是李大伦被双规后,人民日报社人民网2007年04月12日报道的李大伦。

湖南省首次公布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情况

今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纪委副书记张卫平公开通报全省2006年以来查办的大案要案,其中首次公布了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情况。经省纪委和检察机关调查和侦查,已基本查实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1999年至2006年,李大伦利用其担任郴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干部提拔升迁等方面为他人或其他单位谋取利益,涉嫌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34.4001万元,其中李大伦直接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800.272万元,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4.1281万元;除去正常收入和违法所得,李大伦尚有共计1765.2958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三、以下是李大伦在位时,《郴州日报》社长袁在学笔下的李大伦。该文发表在《理论与创作》2003年第04期,似乎属“学术论文”,可惜搜索不到全文。

诗文肺腑出——读李大伦《岁月如诗》有感(节选)

马年岁末,我收到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亲笔题赠的新作《岁月如诗》。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精美的、散发着浓浓书香的诗文集,心中顿时有了一种要写点什么的冲动。在我眼里,大伦书记不仅是一位可敬的领导,也是一位出色的诗人。不只是看了他这本书,平常听他作报告、讲话,在许多场合,都见他出口成诗,才情飞扬,信手拈来,淋漓尽致。他身居地方要职,工作是很忙的。因此,他的诗文,大多只能酝酿于旅途之中,下笔于工作之余。如此紧张的生活工作节奏,我总在想,除了才情与兴趣,是什么使得他笔耕不辍,将写诗作文进行到底?……

四、以下是李大伦被双规后,《郴州日报》2006年6月某期报道的李大伦。

2006年6月19日上午,省纪委和省检察院联合在郴州召开全市县处级干部通报会。省纪委和检察院公布李大伦案四个特别:1、涉案金额特别巨大,2、作案手段特别狡猾,3、社会影响特别恶劣,4、案件性质特别严重。。。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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