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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联名声援贾敬龙 揭村支书生前疑涉黑(组图)

作者:黎紫曦  2016-10-24 02:3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村长带头强拆房屋(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10月24日讯】(看中国记者黎紫曦综合报导)河北石家庄村民贾敬龙,婚前正在装修新房,未料遭村长带头强拆,贾敬龙抗议无果后射杀村长。日前中共最高法院核准贾敬龙死刑。然而,大量民众及法律学者集体声援贾敬龙,促当局从轻发落;也有消息传,被害村长生前多次涉贪遭举报,将该案件进展推向高潮。

贾敬龙判死刑 中国百人联名促从轻发落


贾敬龙(网络图片)

案件缘由是,2013年,贾敬龙在家中装修婚房时,同村村长何建华带人暴力拆除贾敬龙房屋,造成贾敬龙未婚妻悔婚离去。此后,贾敬龙在两年时间内,向村长要求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但一直未果。

2015年2月19日,贾敬龙用改装后的射钉枪,当众射杀何建华。贾敬龙在射杀何建华后选择自首,但在其自首路上却遇袭受伤入院,随后被警方控制。

在其后的一审和二审判决中,贾敬龙被判处死刑。至2016年8月31日,最高院核准死刑。贾敬龙辩护律师10月18日接到死刑核准裁定书。

不过,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等多名知名法学家撰文呼吁,贾敬龙案具有多项法定从轻理由。

《南方都市报》引述何海波指出,村长何建华主导强拆贾敬龙房屋时,已有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村委会没有法定强制权力,出动人员、车辆,现场发生剧烈肢体冲突的拆迁行为属强拆无疑。而案发后,贾敬龙也选择自首。

何海波称,中国政府禁止私下复仇,是贾敬龙构成犯罪、必须惩罚的原因,但法治同样禁止私下强拆,这是本案被害人有过错、贾敬龙罪不至死的原因。

云南衡炜律师事务所也在其微信公号中撰文分析,除死者的强拆行为和贾敬龙的自首情节外,贾敬龙在寻求公权力救济无果情况下,才出此下策,应在量刑时酌情考虑。

贾敬龙案量刑过重,几乎成为法律圈内的共识,近期约有百位中国公民发起联署签名,呼吁最高法“刀下留人”,撤销核准贾敬龙死刑的决定。

联署发起人之一薛仁义,对海外新唐人电视台表示,贾敬龙射杀村长一案,虽然大陆媒体鲜有跟进报导,但事件仍在社交平台持续发酵,法律人士也纷纷运用自媒体发声。他说,短短一天时间,就有数以百计的民众签名声援。

薛仁义表示,大众呼吁最高法“刀下留人”主要基于三点。第一是贾敬龙杀人是因自己遭受伤害下发生的;第二是贾敬龙没有伤及无辜,案发后选择自首,但村长家人则开车将其撞伤并进行暴力殴打;第三是当地村委会对贾敬龙家人进行打压,贾敬龙被撞伤的医药费7万多元,都有贾敬龙自己承担。

联署人之一、成都作家谭作人则认为,该案典型代表以恶制恶行为,“越来越凶恶的这么一个恶法倾向,所以我们坚决反对,希望通过公民的呼吁、联署,最高法能够撤回死刑的决定,能够刀下留人。”

知名学者张耀杰也撰文称,如果贾敬龙执行死刑,留给绝望者唯一选择,只能是复仇中免除后患的斩草除根、一网打尽,甚至于是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玉石俱焚、滥杀无辜。

被杀村支书疑涉黑 6年前遭举报

随着贾敬龙案不断发酵,多家海外媒体相继给予关注,其中自由亚洲电台披露,被害人何建华曾因涉黑殴斗,及生产伪劣制品两次入狱。报导引述多份举报资讯显示,早在2010年3月,有民众举报何建华于2009年行贿200万当上村支书,此后主导北高营村的大规模拆迁。

举报信称,何建华在位期间,先后向湘宏针织、金路汽车用品厂、宏民食品、纸箱厂等索取保护费;还以每亩2000元的价格,强行要求相关企业缴纳土地租赁费,而款项则由其弟何建军保管。

此外,何建华还因调戏妇女,被该女子丈夫砍成重伤。

贾敬龙姐姐贾敬媛透露,上述情况上级部门都知道,但是没人管。

中国艺术研究院学者张耀杰透露,经他们调查发现,何建华以村委会名义办公司,又以个人身份入股,入股金额超过几千万。 “有足够的证据显示,这一切问题,当地的官员和主管部门完全知情。”

对多名举报人和实地调查人士对何建华的指控,河北省和石家庄市至今保持沉默;记者拨打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电话亦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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