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6年10月23日讯】(看中国记者岳诗涵综合报导)关于“狼牙山五壮士”历史一直备受外界争议。近日中共最高法院举办记者会宣布,将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对以学术研究为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做出制裁。有评论指出,“狼牙山五壮士案”体现出中国“司法为政治服务”。
“狼牙山五壮士”是中共抗战史中流传较广的故事。中共宣传称, 1941年抗日战争时期,马宝玉、葛振林、胡德林、胡福才、宋学义五人,一边在河北易县狼牙山边痛击身后敌人,一边将敌人引上悬崖绝壁,到达崖顶时,五人一一跳崖。其中3人身亡,2人幸存。
中共建政后,将该事迹编入中国国家义务教育教科书,成为小学语文课教材;1958年更拍摄电影《狼牙山五壮士》让“狼牙山五壮士”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
2013年历史学者洪振快在财经网发表〈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一文,从历史考据角度,推敲历史细节,认为五壮士并非引敌上山,而是敌人本就在此山;两位幸运者并非跳崖,而是顺着崖壁溜走,因此得以被树枝拦住得救。
同年11月,洪振快在《炎黄春秋》刊发〈“狼牙山 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进一步提出质疑,如五人在何处跳崖?跳崖是怎么跳的? “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等。
关于“跳崖”事迹,洪振快认为,其中两名幸存者是“溜”、“滚”、“窜”,而不是主动跳崖。
2015年8月,“狼牙山五壮士”中的两名幸存者后人葛长生、宋福保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洪振快侵害名誉权,同时要求其公开道歉。
2016年6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令洪振快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但洪振快不服判决上诉,惟二审仍维持原判。
在一审判决公布后,洪振快曾对美国《纽约时报》表示,中共判决结果在他意料之中。而他的代理律师也认为,这是中共政治压力下进行的政治审判。
“狼牙山五壮士案”体现出中国司法为政治服务
针对洪振快案结果,中山大学历史学家袁伟时对德国之声表示,“作为学者、历史学者,任何历史事件,历史人物都是可以探讨的。”他认为法院、政府介入此案是不明智的作法。 “这会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一个笑话。”
前福建宁德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对海外新唐人电视台表示,司法判决的价值应当是事实的真相和判决的公正,中共最高法院违反常识的判决,体现出中国司法不独立。
旅美中国维权律师滕彪则认为,“狼牙山五壮士案”体现出中国“司法为政治服务”。
事实上,早在1994年7月,《长江日报》就曾刊文称,“狼牙山五壮士”历史存在诸多疑点。如当时六班不是五人,而是六人,还有一位副班长,投敌被杀。
1995年8月,《羊城晚报》一篇文章形容,五壮士跳崖是“三跳二溜”。马宝玉等三人跳崖牺牲,葛振林、宋学义是“顺着崖壁溜了下去”。
英国广播公司(BBC)指出,“狼牙山五壮士”是中共宣传的“红色经典”。根据国民政府公布的数据显示,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军队伤亡约323万人,阵亡近133万人。中共则称,它在抗战期间领导的军队伤亡45万人,阵亡16万人。中共军队伤亡人数不足国民政府军队七分之一。
报导称,外界的普遍质疑反映出中国人民对了解历史真相的愿望,也反映出民意对中共宣传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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