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选人大代表遭刑拘 中共被指不讲法律(图)


管桂林登记独立参选人大代表遭行政拘留后转为刑事拘留。(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10月17日讯】(看中国记者朱莉采访报道)今年9月,湖南异见人士管桂林登记参选镇人大代表,被中共当局以“破坏选举罪”行政拘留,期满后又被转为刑事拘留,罪名改为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今日,湖南维权人士欧彪峰向《看中国》记者透露,管桂林目前被关押在祁东县看守所,他的家人没有收到任何拘留通知书。

管桂林独立参选人大代表被刑拘

9月19日上午,湖南衡阳祁东县异见人士管桂林前往官家嘴镇登记,作为祁东基层民众独立参选人大代表。当天下午,管桂林就被当地派出所带走问话。后被以“破坏选举罪”行政拘留10天。行拘期满后,管桂林并未获释,经其好友打听才得知管桂林已于10月1日被转为刑事拘留,罪名被改为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

据悉,管桂林并不是今年首位因报名参选人大代表而遭到中共打压的人士。今年8月,江西抚州市资溪县独立参选人杨微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遭到当局行政拘留,获释后仍被跟踪、威胁,24小时家门口有人监视;甘肃省永靖县6月举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至少有5名独立参选人或被推选的维权人士被警方带走,其中维权人士瞿明学一度被当局以“破坏选举罪”逮捕,被羁押一个多月后才获释。

根据中国《刑法》,“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曾经3次以独立参选人身份参与人大代表选举的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14日向《亚洲自由电台》表示,今年是选举年,民众报名参选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而当局对独立参选人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是害怕他们对一党专政形成挑战。

欧彪峰:这是莫须有罪名 就是迫害

今日,《看中国》记者连线湖南维权人士欧彪峰,他透露目前管桂林还是被关押在祁东县看守所,但是他家人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他说很关心管桂林的状况,希望他早日获得自由,并谴责中共当局对独立参选人的这种打压迫害。

据悉,国保去管桂林家抄家,发现了一些法轮功资料,把管桂林刑事拘留。欧彪峰说管桂林并不是法轮功学员,家中的法轮功资料是他父母外出时为了想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实真相而带回来的,只有一点点。

欧彪峰还说:“共产党根本就不讲法律,根本就是莫须有的罪名,欲加之罪。” 他认为“这个就是中共当局对他的迫害,就包括去他家里抄家,也没有出示搜查证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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