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抗君命还受赏赐?有这等事!(图)


东汉光武帝画像。

东汉时,有一条法律规定:夜晚严禁随便开城门。
 
汉光武帝建武十三年(纪元三十七年)的一天,光武帝刘秀带了一批随从人员,到京都洛阳的郊外去打猎,很晚才回来。走到洛阳城的上东门口一看,城门早已关闭。刘秀便让随从士兵前去叫门。
 
管理上东门的管门官郅恽(读至熨)回答说:“法律有规定,夜晚禁止开门!”

刘秀一听,只好下车,亲自来到城门下说道:“我是光武帝呀!快给我开门吧!”郅恽回答说:“夜色苍茫,看不清楚,为谨慎起见,不能开门。”
    
刘秀没办法,只好离开上东城门,绕到了东面中门。东中门的管门官,一看是皇帝来了,二话没说,赶紧打开城门,毕恭毕敬地把光武帝迎了进去。
    
第二天,郅恽上书给光武帝刘秀,批评他说:“您身为国君,不该带头违犯夜禁的法令。”
    
刘秀看了奏章,很赞赏郅恽秉公执法的精神,不但没有怪罪他,而且还赏给了他一百匹绢。而那个为了迎合上意、无视法律的东中门门官,则受到了降职处分。
    
(出自《后汉书·郅恽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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