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都是贪官!揭秘王洪文的特权生活(图)


王洪文在任中共副主席期间,巧取豪夺,生活奢侈。(网络图片)

原上海国棉十七厂保卫科干事王洪文,被毛泽东在中共十大提名当选中共中央副主席,排名第三位,在周恩来之后,康生、叶剑英之前。

王洪文生活奢侈 要求上海市委额外补助

王洪文原来月薪六十八元。当了中央副主席以后,并没有量入为出、自我克制,而是利用职权,鸟枪换炮。王洪文爱打猎,爱钓鱼,爱看电影,爱请客。上海方面给王洪文生活补助,具体数额,连徐景贤都不清楚。徐景贤1975年3月10日给张春桥、姚文元写信,告了王洪文一状。信中说:“据敬标自己说,洪文同志处是每个季度送些钱,秀珍、祖敏等是逢年过节‘补助’一些,并说是经马老同意的。我曾经问每次给的具体数字多少,他吞吞吐吐地说有几百元,始终未说明具体数字,并说是洪文同志打电话来要的。连敬标自己也说:‘恐怕太多了!’”

徐景贤提到的“敬标”是张敬标,时任上海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厅主任,“马老”是马天水,时任上海市委书记。当时的第一书记由张春桥兼任。

马振龙送吃送喝 王洪文变相提拔

王洪文爱喝茅台酒,被捕以后还从他的办公室酒柜里发现不少整瓶茅台酒。当时的茅台酒在市场上买不到,价格也相对较高,一瓶六七元钱。王洪文如果用自己的工资喝茅台,一个月工资只够买十瓶酒。但当时人民大会堂举办国宴,每次国宴结束后,都要把瓶中剩下的茅台酒并在一起,然后重新装瓶内部供应,一两块钱一瓶。王洪文看中这个机会,去买了许多次,一些人知道后就很看不起他。王海容、唐闻生甚至说:“他要到我们这里来占什么便宜,没门儿。”

当时的制度对官员公款吃喝限制得很严,但王洪文找到了变通的办法。徐景贤的回忆录《十年一梦》揭开了这个秘密。王洪文安排他在“工总司”的小兄弟马振龙当了上海市轻工局党委副书记兼革委会副主任,直接掌握了试制试用产品的大权。

王洪文去北京以后,马振龙就源源不断地给王洪文送试吃、试用的产品,从香烟、酒类到糖果、罐头、从手表、照相机、打火机到录音机、电视机,连王洪文设宴用的高级瓷器、玻璃器皿等,都由马振龙送去。食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渔猎用具一应俱全的上海市轻工局,成了王洪文直接控制的物资供应站。而马振龙也越来越受到王洪文的重用和提拔,不但当了四届人大代表,而且经王洪文批准,连续到日本、阿尔巴尼亚等国访问。一番投桃报李的交换,使王洪文有了物质基础,过上了神仙般的生活。

现在,有人以为当时的官场都是两袖清风。其实权力天生有一种自利的冲动。绝对的权力就意味着绝对的腐败,作为一条政治学规律,在那个时代照样生效。王洪文就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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