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员自杀成风,法轮功学员规劝珍惜生命
据香港《争鸣》杂志9月号短消息,自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开始反腐至今年7月底,已有1235宗党政军官员自杀事件,自杀身亡782人,其中广东、江苏、北京、辽宁、河南、安徽超过百名官员自杀身亡。
而据2013年在网络流传的一份中纪委内部统计资料显示,当时中国大陆各级别官员失踪、外逃、自杀死亡者就多达16,000多人,其中6,500多人失踪,8,300多人外逃,1,200多人自杀死亡。
进入2016年,自杀官员更多。据公开报导所作的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8月自杀死亡者就有: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前任院长石应康、湖北省交通厅副厅长马立军,湖北省财政厅原副巡视员程晓培,湖南省娄底市财政局副局长黄祥刚,广西横县检察院官员韦维哲,中共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高曙东,内蒙古通辽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米建军,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委组织部部长朱东峰,广西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唐天生;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文文,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原轻工业局副局长彭许生,福建永春财政局前副局长宋某金,深圳市前副巿长陈应春,四川省万源市(县级市)前市委书记王成军,河北沧州泊头市副市长张隽,南宁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李晓东,长江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泽柱;
《求是》杂志副总编朱铁志,上饶市广丰区区委副书记周开旺,甘肃省地税局官员阳某,深圳盐田区保密局局长肖碧波,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李建华,中共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刘小华,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局长陈照东,义乌海关副关长朱智富,阆中市公路局局长周瑞远,松原市安监局原局长刘某。
据悉,自2012年底中共十八大掀开“反贪打虎”运动到今年上半年,军方将领(少将以上)跳楼自杀者,已经多达15人,大部分都是后勤或者与金钱有关的岗位。其中只有少部分披露或被媒体公开,大多不为外界所知。
香港《动向》4月号报导称,中共贪官自杀身亡事件持续不断,有人认为2016年或将成为“贪官自杀年”。
有评论说,,求生是人的本能,当一个生命遇到生命危险时,只要有一线活下来的希望,人都会拼命去争取。有人自杀的现象,多是这个人遭受的痛苦简直无法想像,人可能会设想到用死来解脱痛苦。习近平阵营反腐之势已逼近老老虎江泽民,江泽民血债派也不断的伺机反扑,双方已演变成生死博弈之局面,中共官员的自杀或被自杀现象可能会经常出现。他们既是中共流氓政权下的受害者,也是中共体制下的牺牲品。与其抓捕更多的贪官,逼得他们前赴后继地自杀,不如加强制度建设,叫他们没有贪腐的条件,而超前地挽救他们的生命。
很多有传统文化观念的人认为,中共官员被逼自杀,表面是因为当局的“反腐运动”,更深层的原因是作恶的报应,特别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报应。
法轮功学员秉持着在法轮佛法中学到的“处处为别人着想”、“挽救生命”的理念,规劝那些走投无路的官员,莫要寻短见,要珍视自己的生命,在佛法天理面前将功赎罪。以下是来源于“明慧网”的一篇文章的节选:
中共官员都知道,中共迫害法轮功更是非法的,欠下的大量法轮功血债的黑幕骇人听闻。所有参与迫害的官员都是抱着赌徒的心态赤膊上阵。他们清楚,一旦黑幕曝光,死罪难免,活罪难逃。
法律能保护人的生命,包括执法者。遵守法律的人不会犯罪,也就不用还罪。可是狂妄的中共把法律当成是家奴,为所欲为,没有想到当越过法律无度行恶时,是在为自己堆垒罪恶的大山。人踏上罪恶之山时是没有压力的。可是当把山顶在头上(清算)时,谁能承受得了?
“人到死时真想活”是我妈妈常说的一句话。我为自杀者难过,因为我的师父说“自杀是有罪的”。不管持“无神论”观点的人怎么认为,人并不是能“一死了之”的,这是不以人的观点为转移的。已经带着巨大的罪业,再自杀,罪上加罪,熊熊的地狱之火能耗受得了吗?
逝者已逝,无法挽回。在此我想对有自杀念头的中共官员说:不要自杀!不要罪上加罪!生命是可贵的,最该死的是江泽民。想自杀的人说明还有良知,那么就用这良知把你知道的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内幕揭露出来,将功赎罪,帮助还在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神佛是慈悲的,会帮助改邪归正的人。只有那些一意孤行的恶徒,才是中共的替罪羊。
至于说一死了之、把财产留给家人的想法,只是一厢情愿。试想,你的亲人在用你拿命贪来的财产享受时,会是什么滋味?那无异于躺在你的尸体上啊。千万别犯傻,自杀不是出路,赎罪才是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