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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状元:万庆良受贿1.1亿他贡献一半(图)

 2016-09-01 12:5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在度假村入口的牌坊上,写着镀金的“京明茶园”四个大字。王阳摄

【看中国2016年09月01日讯】据大陆法治周末报道,胡星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正贵也因行贿和受贿罪并罚领刑18年,但“行贿状元”陈族远行贿案却如同“石沉大海”,音信全无。8年后,陈族远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在2015年法院审理的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案时,涉案的15个单位和个人中,陈族远再次以5000万元行贿数额名列榜首,占到万庆良受贿总额的近一半

在中国众多的民营企业中,深圳市安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远)可谓名不见经传。但深圳安远的董事长陈族远,因涉及一系列案件,却又声名在外。早在2007年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受贿案中,陈族远以3200万元的行贿款,在涉案的12个单位和个人中位列第一,占到胡星受贿总额的80%,当地媒体《云南法制报》援引民间说法,戏称陈族远为“行贿状元”。

与此同时,陈族远为了同一项目,还向昆明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城投)原总经理陈正贵行贿600万元港币。

胡星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正贵也因行贿和受贿罪并罚领刑18年,但“行贿状元”行贿案却如同“石沉大海”,音信全无。8年后,陈族远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在2015年法院审理的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案时,涉案的15个单位和个人中,陈族远再次以5000万元行贿数额名列榜首,占到万庆良受贿总额的近一半。

为解个中缘由,法治周末记者先后前往云南、广西、广东等地采访,但陈族远行贿案的刑责情况,依然是扑朔迷离。

責任编辑: 华长玖 来源:法治周末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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