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高官腐败八大特点:官商勾结 生活腐化

【看中国2016年08月22日讯】“不反腐败亡国、反腐败亡党”,这是多年来在中国大陆包括中共党内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可以说是尽人皆知。近日,有专家在官方人民论坛网上发表评论文章披露:省部级高官腐败呈现出八大特点,文章说:

笔者通过网络搜索(包括正义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新华网)、查阅电子刊物(《检察日报》电子版),整理统计了十八大以来(2012年11月15日到2016年7月31日)落马高官腐败案例,构建了一个共有179个案例的案例库。研究发现,十八大以来中国高官腐败呈现出八大特点。

第一,腐败高官数量呈上升态势。

正义网的数据显示,从49年至十八大召开前,因涉嫌腐败犯罪或严重违纪违法落马的省部级以上高官为145人,平均每年有2.3名高官被查、落马。而十八大召开后的不到四年时间,平均每年约45人落马,是之前的约20倍之多。

第二,国家级官员腐败增多。

1978年到十八大之前,落马的国家级官员仅四人: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薄熙来。而十八大召开后不到四年的时间中就有2名国家级副职官员落马,一名国家级正职官员落马,其人数已接近过去35年的总和。

第三,“一把手腐败”现象突出。

在十八大后落马的高官中,45.81%落马时的职务为正职。在军队中,正职官员占47.37%,国企中正职官员占78.57%,高等教育和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40.74%为正职。可以看出,“一把手腐败”、“能人腐败”问题较为突出。

第四,高官的腐败行为分布广泛。

一方面,落马高官地域分布广泛。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不包含军级以上官员和国企高管)以上官员共108人。其中有83人来自地方各省,占总数的76.85%。除港澳台外,中国所有的省级行政单位都至少有一位落马高官。

另一方面,落马高官行业上分布广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笔者对案例库中落马官员所在单位的行业进行了划分,并加入了军队这一类别。据统计,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国有企业以及军队,都有贪官落马。其中国有企业中还涉及到金融业、汽车制造业,航空运输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及相关矿产资源的制造与加工等等。将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进行更细致的划分之后可以发现,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国家权力机构、社会团体、人民法院都出现了落马官员。可见,高官的腐败行为已经在很多行业蔓延。

第五,涉案金额巨大。

在被判刑的31名十八大后落马高官中有25人能够确定其涉案金额。经统计,这25人受贿金额平均每人约2605余万元。其中周永康涉案金额最高,超过了1.29亿元。最少为陈柏槐,约283万元。其中受贿千万元以下的只有3人,占12%。绝大多数官员的受贿金额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如果将受贿金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金额、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金额、使他人非法获利的金额都算入涉案金额的话,这25人平均的涉案金额超过了2.2亿元。

第六,官商勾结是腐败的主渠道,同时生活腐化现象严重。

落马高官中能确定其腐败手法的25人,无一例外都接受了企业的各种“好处”。其中11人在工程承揽方面收受贿赂,10人在项目审批和项目开发方面收受贿赂,5人在土地开发、用地指标、改变土地性质、转让土地使用权方面收受贿赂。此外,这些官员还存在严重的生活腐化问题。本文通过整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十八大后落马高官的党纪处分通报材料发现,有5人被通报长期进行封建迷信活动,33人被通报存在与他人通奸或钱色交易、权色交易的行为,26名官员被指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第七,“边腐边升”现象严重。

笔者根据法院认定的官员最早出现腐败行为的时间和官方媒体首次报道其落马消息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是接受组织调查的时间)来计算官员的潜伏期(以“年”为单位)。目前能够确定潜伏期的官员有24人,其平均潜伏期为11.74年,主要集中在7到18年。笔者还统计了十八大以来落马高官首次出现腐败行为时的职位和级别。根据法院的认定,这24位官员中,1人首次出现腐败行为时的级别为县处级副职,3人为县处级正职,6人为厅局级副职,10人为厅局级正职,3人为省部级副职,1人不详。而这些官员在产生腐败行为后无一例外地都被提拔了。其中潜伏期只有一年、因为玩忽职守而落马的童名谦,也从厅局级正职升到了省部级副职(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潜伏期最长的季建业,在21年中,由县处级副职升到了省部级副职。由此可以看出,潜伏期长很容易导致“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情况。

第八,帮派、圈子助推腐败。

落马高官常常利用“亲缘”、“乡缘”、“业缘”等关系拉帮结派。案例库中省部级以上(不含军级以上)的122个官员中,有5人被法院认定其家人存在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此外,目前有53人被纪委通报其亲属存在参与腐败行为或官员的腐败行为与亲属有密切关系。另外,官官之间、官商之间也常形成固定“圈子”。案例库中落马官员最多的4个省,即山西省、四川省、江西省、云南省都存在严重的官官勾结现象,其所形成关系网中往往有一个或几个较为核心的人物,这个核心人物一般都是级别较高、在中央重要职位任职的官员。例如,周永康利用其职务便利建立起了以自己为核心的“石油帮”、“秘书帮”、“四川系”、“政法系”;山西籍的官员更多地利用同乡关系搞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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