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答疑美国生子隐秘条款 国籍有区别(图)

近日,加拿大出了个震惊整个华人圈的事件:两名在加拿大本地出生的,加拿大籍男孩(父母在香港出生)准备去中国参加了一游学团,当他们兴冲冲去温哥华中国领馆办理中国签证时,被签证服务中心拒绝了!

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的父母都是在香港出生,中国政府不认可他们是加拿大国籍,他们仍是中国籍!”言下之意,中国人还要什么中国签证啊!

随后,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明确表示:“在加拿大出生的华人,并不代表他就是加拿大籍。中国政府认定这些人的国籍,需要看他们出生时的父母情况而定!”

消息一出,整个华人圈都懵圈了,尤其是来美国/加拿大生子的更是被吓到腿软!

在异国他乡出生,并生活了20多年了还不被承认?!难道那些在飞机上生个娃都是美国国籍的只是传说?!难道政策说变就变了吗?

美加生子中国不认外国籍?

其实这早已不是什么新规,只是被大部分人选择性“无视”了。在中国看来,这些去美国加拿大生子的都是在瞎折腾,因为中国并不承认他们的美国/加拿大国籍!

不仅是加拿大,美国类似的例子也很多。

来自广东的高中生阿陈,最近赴美也遇到了类似困惑。她的父母都是中国人,80年代在美国留学期间生下了阿陈。父母毕业之后,阿陈也随父母一起回到了中国,并一直中国上学读书。今年,阿陈所在的高中安排了一次美国的夏令营,班上其他人都顺利获得了美国签证,只有阿陈被拒签了。

美国的领事官的答复是:“阿陈在美国出生,因而拥有美国国籍,我们无法颁发签证给他。但其父母可以帮阿陈申请一本美国护照,这样可以方便他进入美国!”

最后拿着没有中国签证的美国护照,和没有美国签证的中国护照的阿陈彻底蒙圈了,“我到底是中国籍还是美国籍呢”?

为什么在美国出生的华裔总会遇到这样的困惑呢?看似无比混乱的国籍和签证问题,其实都是“有章可循”的。

律师释疑双重国籍这样看

关于阿陈为什么会持有两本护照,从本质上来讲,是因为中国和美国所持有的“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的冲突。美鹰移民律师所的律师Adam表示:虽然中美国籍法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在实际生活中无数的例子表明:在特定的情况下,中美双方又是“默认”另一国国籍的存在。

美国的“出生地主义”

即:孩子生在哪国,就是哪国的国籍。

Adam律师说,美国有大量移民,之所以有“在美国出生即为美国公民”就是吸收一定数量的移民,保证移民也享有平等的权益,使他们的后代不会成为“二等公民”。

据美国1868年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

“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

所以,只要孩子生在美国领土,包括美国的飞机上、游轮上,都可获美国国籍。

这一修正案是美国内战期间通过的,已经实施了100多年,目前共和党候选人川普(特朗普)正打着废除“出生地主义”的口号,但目前形势大家依然可以放心,飞机上生的还算,来美生子的美国国籍也还在!

中国的“血统主义”

即:父母是什么国籍,生的孩子就是什么国籍。

“血统主义”主张的是不论婴儿在哪儿出生,其国籍都依据其父母所属的国籍定夺,即凡是中国人所生子女,均为中国国民,不论其出生于何地。

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海外出生人的国籍情况,并不能单纯的以出生地来认定,孩子出生时父母都是中国籍,孩子就是中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说白了父母双方都没美国绿卡,该孩子是中国公民;如果父母一方有绿卡,该孩子没资格成为中国公民(除非18岁前随父母回中国定居),是美国公民。

什么情况算“定居”国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侨办》的规定:

在没有取得绿卡、公民身份,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并在国外居住,同样视同定居。

但出国留学生(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因公出国人员(包括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都不算定居。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阿陈的父母都是在中国出身,并没有定居国外,所以阿陈是具有中国国籍的的中国人!

律师:不承认美国国籍≠剥夺美国国籍。

张大钦律师解释:默认双重国籍的意思是说,中国公民可以获得外国国籍,但中国政府并不予以承认。中国政府的“不承认”,并不代表中国政府有权剥夺一个人的美国国籍,对于美国也是同理,除非本人正式声明放弃中国/美国国籍。对此观点Adam律师也十分赞同。

所以,中国政府是否把孩子当美国公民,和孩子本身是不是美国公民,从域外法律上讲没有任何关系!因而:

在美国政府眼中,孩子是美国公民。

在中国政府眼中,孩子是中国公民。

依据旧金山领事馆的最新解读如下:

总的来说:

在美国出生即有美国国籍,只是有些情况下中国并不承认。

判断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是否还同时具有中国籍,要看孩子出生时他父母的身份。

中美均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在18岁之前(父母未选择国籍)的情况下,处于“默认”双重国籍的状态。

中国无权剥夺一个人的美国国籍,同理美国也无权剥夺一个人的中国国籍。

“国籍冲突”造成“中美囧途”

我们都知道,中美公民来往两国之间一定要办理签证。那在美国出生的中国公民,拿着美国护照,又同时被中国承认中国国籍,回中国还需要办理签证吗?

同在美国生证件各不同

都是在美国出生,都拿着美国的护照。但因父母身份的不同,孩子回中国办的手续证件会大不一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规定: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定居在美国的中国公民,中国法律也承认该个人具有美国国籍。中国领事可应当事人的申请,在其美国护照上颁发中国签证。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临时居住在美国的中国公民,中国法律只承认这个小孩是中国国籍。在实践中,孩子在未满18周岁以前将同时持用美国护照和中国旅行证件出入中美两国国境。18岁成人后,孩子将拥有一次选择国籍的机会。

说白了,就是看中国是否承认其中国国籍:

被承认中国国籍的,办中国旅行证,在18岁之后,还有一次选择国籍的机会。

不被承认中国国籍的,办中国签证,事实上承认自己是美国人。

旅行证和护照有什么不同?首先要明白护照是该国公民的象征之一,而签证是发给非本国人士的。

旧金山总领事馆的官方解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护照的替代证件,发给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中国公民。”

这里所谓的“不便或不必”,就是指还未最终决定选择国籍的人了。在这种状态下,中国认为他们最终有选择中国籍的倾向,所以发中国护照替代证:中国旅行证。

旅行证过期了,要回美国怎么办?

中国旅行证有效期为2年,且不能延期。在中国期间过了有效期,想再出境回美国就需要另一份文件了:《中国出入境通行证》

所以总的来说,对于有“国籍冲突”的孩子:

美国→中国:中国旅行证+美国护照。

中国→美国:中国旅行证失效后,使用使用中国出境通行证出中国+美国护照入美国。

直到有一天,孩子最终决定选择中国国籍或美国国籍。

中领馆大厅内有不少小婴儿、手推车,来美生子的父母忙着回国前给孩子办旅行证。

加入美国籍后,还能否继续使用原来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吗?

不可以!《中国国籍法》规定一旦加入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能申请中国护照或旅行证。中国公民加入外国籍后,无论其所持中国护照是否有效,均不能继续用于出入中国国境。持外国护照首次申请中国签证时,需将中国护照原件交至中国使领馆注销。曾经办理过中国旅行证,现在想办中国签证可以吗?

不可以!孩子如果曾办理过中国旅行证,直至年满18周岁之前,不论其父母在美身份发生怎样的变化,均须继续办理旅行证;同理,如果儿童曾办理过中国签证,即便后来发觉儿童具有申请中国旅行证的资格,仍需继续申请中国签证回国。

“美国”小孩的“中国”户籍问题

国籍不等于户口,但户籍又是发给有中国国籍的人。所以如果回国的孩子18岁前在中国上了户口,就已经成为了法律意义上的中国公民,事实上放弃美国国籍。但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中国的户籍和国籍的管理制度是分开的,所以会存在很多孩子一手拿着美国的护照,一手拿着中国的户口本。

但美国驻华大使馆总领馆公民服务处官员提醒:

孩子不要轻易在中国落户口,申请和使用中国护照。

因为美国在法律上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果落户口或者有了中国护照,就被认为放弃了美国国籍。美国认为尽管孩子还小,不是他自己的选择,父母仍然可以有效地替孩子做出这个选择。所以父母一定要慎重!

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办理中国户口的条件?

持旅行证回国+未曾使用过的美国护照。

持旅行证回国说明被中国承认中国国籍,虽有美国护照但未曾使用,说明有选择中国国籍倾向。

在美出生的孩子能以“华侨身份”享受中国教育吗?

“给我10万,还你一个价值980万的美国宝宝”中介夸张的广告词背后,涌动着越来越多赴美生子的孕妈身影。这很大一部分价值算在了美国的教育回报上。但如果你是“旅游生子”,孩子、子生下来就回了中国生活、读书,好像就没那么划算了。

根据国务院侨办规定:中国公民已取得在住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才可被视为华侨。

然而绝大多数赴美产子孕妇,都选择在坐完月子后马上回国,因此生产的孩子并不符合上述关于在国外居留时间的条件,不能享受华侨在中国教育的优待。对于赴美产子后马上带孩子回国的父母来说,只有两种情况:

要么凭孩子的中国旅行证为孩子办理国内居住地的户口,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中国公民,享受与普通国内儿童同样的九年制义务教育。

要么继续让孩子持有美国护照而不办理户口,如此则只能花巨资送孩子在国内的外国人学校上学。

在中国长到21岁再申请全家移民”划算“吗?

美国法律规定年满21岁的公民可以按照“依亲”政策为父母申请绿卡,理论上可行。但申请时21岁以上的美国公民要提供最近的报税证明、最近的工资收入证明、有合法工作的证明(体现雇主具体支付受雇者薪资状况的国税局W2表格)、最近的退税单据、银行声明等证明财力的文件。

要合法地获得这些文件,只有让那些只有婴儿期在美停留过的持美国护照的下一代们在能为父母申请亲属移民的21岁前,放弃中国国籍并去美国成功找到工作,才有可能实现全家移民。然而目前,没有接受任何美国教育的“中国宝宝”在来美后找到足够担保父母的工作,容易吗?难说。是否值得冒这个险,大家自己算一算。

以上所有观点,均采访自多名移民专业律师,不代表本平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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