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火烧车司机涉性侵被判5年 疑泄愤而焚车(图)


台湾旅游巴士火烧车司机事发前因性侵刚被判刑,疑有自杀意图。(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7月31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台湾国道火烧车酿26人惨死事件,司机苏明成继29日遭验出酒测值高达1.075毫克,确认为酒后驾车后。又有消息指,司机曾因性侵女导游获刑五年,7月12日的陆客团是他被判刑后的第一次出团,疑因遭判刑而拉陆客团陪葬。

据《苹果日报》报导,曾和苏明成合作的导游向媒体爆料,苏明成曾在2013年10月11日出团至花莲期间,假称要帮忙影印《家后》的歌词,将女导游骗到房内性侵,被法院一审判刑5年,苏对判决不服上诉。因苏明成没钱请律师,由法院指定律师王政琬辩护。

2016年6月24日,苏明成被二审宣判5年有期徒刑,3月18日曾被判民事赔偿90万新台币。而苏明成于宣判前一周即请假,也就是从6月17日休假至7月10日。7月12日的陆客团是他被判刑后的第一次出团。 

这次发生火烧车酿26人惨死,苏明成的辩护律师王政琬得知当事人竟是苏明成时大为讶异。报导说,但王政琬也不感意外,因他两度见到苏明成时,他都喝得浑身酒味,遭律师斥责他不尊重法庭,苏明成则回说:“一个人待在房内心情不好,明明是对方主动诱惑,居然被判有罪。”认为司法不公。

报导援引台媒指,曾与苏明成共事过的导游称,2014年4月“台北捷运郑捷杀人事件”发生后,苏明成跟其他同事聊天,不知是认真还是开玩笑,曾呛声:“我要学郑捷杀几个人、或是开游览车去撞”。

据悉,台湾检警发现他在自焚前7月19日,曾在内湖升恒昌消失近两个小时,怀疑苏明成可能在这段时间饮酒。加上陆客逛完准备上车时,曾找不到司机,导游打电话找他时,约有20分钟都是通话中,检方仍在调查是否与性侵案有关。

台湾《自由时报》报道,苏明成本名为苏忠华,去年8月改名苏明成,10月到玫瑰石通运公司担任游览车驾驶,通运公司也证实,苏明成来应征时,公司不知他曾涉性侵案,是判决后才得知他曾涉及性侵,苏明成自己也从未主动提起,可能连家人都不知情。

为何此人获刑5年还可回公司上班拉游客?台湾桃园地检署一位检察官向媒体表示:一、根据台湾个人隐私保护法以及性侵相关法律的规定,此类信息不可向外透露,所以检方不可能予以证实。二、假设苏姓驾驶确实有此情况,又外界质疑为何他被判刑还可以工作,该检察官回应称,依据台湾相关法律,除非法官最后定刑,此前犯罪嫌疑人都是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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