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滨白手套”获刑 与周滨1比9分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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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6年07月21日讯】被称为周滨的“白手套”米晓东一审获刑5年,与周滨1比9分成上亿元贿款。

大陆澎湃新闻报导,周滨(周永康之子)一审获刑18年,一个多月后,他的老同学米晓东也站上了同一个法院的被告席。

相比于周滨藏于幕后的神秘,米晓东多在台前为其打理海上和陆上油田买卖生意,被称为周滨的“白手套”。

7月14日,为周滨牢狱生涯拉开序幕的湖北宜昌中院一审查证,米晓东伙同杨保东、周滨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1.2亿余元,实际分得1275.7万元、美元105万元。

考虑到米晓东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且退缴全部赃款,最终宜昌中院以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上下铺之交演变成“白手套”

米晓东,1970年5月出生于河北石家庄,大学文化,北京汇盛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据财新网报道,米晓东曾就读于西南石油大学1988级油藏专业,毕业后到中海油深圳分公司供职。

该报道还称,米晓东能力很强,英语口语好,懂石油生产和勘探业务。2005年前后离开南海东部公司时,米还是一名正科级干部,之后在深圳的一家外资石油公司短期供职。2006年前后到北京,与周滨合伙做生意,负责打理周滨在海上和陆上油田买卖的生意。

米晓东还喜欢自称系周滨的老同学,大学时曾和周滨是上下铺,深受周滨家人喜欢”。

2012年12月,周滨从自己的别墅中被警察带走。次年6月,米晓东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2月被逮捕。2014年11月,米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5年5月,再次被逮捕。

2016年6月15日,宜昌中院一审认定周滨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及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2亿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记者注意到,在法院认定的几项罪名中,米晓东与周滨的交集出现在第二项。宜昌中院查明,周滨伙同他人,利用其父周永康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4亿余元。这与米晓东受审时法院认定其涉案的金额相符。

好处费常按9:1分成

宜昌中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05年,米晓东第一次同周滨一起收到了“好处费”。

时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局长张凤山是这笔好处费的提供人。

受张凤山请托,米晓东和周滨利用其父周永康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部总经理吴枚职务上的行为,为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以下简称“黄金带炼油厂”)增加超稠油生产指标提供帮助。

2009年至2011年,周滨安排米晓东、陈刚(原系北京海天永丰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共同收受黄金带炼油厂通过盘锦天禹石油焦化厂负责人孙伟宇给予的钱款2300万元。

张凤山供述称,2006年,其通过米晓东,请周滨通过吴枚批准为黄金带炼油厂每年增加了5万吨超稠油生产指标。作为回报,黄金带炼油厂将石油产品的部分销售权给了周滨,间接向周滨支付好处费。这笔好处费,周滨与米晓东按9:1的比例各自分成。

记者注意到,米晓东与周滨利用周永康的影响力以各种名目收受的好处费中,米晓东均分得较少部分,9:1的分成比例不止一次出现。

5年后,时任中石油集团公司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凤山再一次找到米晓东和周滨。周利用其父亲周永康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中石油公司规划计划部主任、中石油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总经理吴枚,中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天普等人职务上的行为,为盘锦辽河油田天意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在石油系统销售顶驱设备提供帮助。

事成之后,2010年至2013年,周滨、米晓东等人通过北京汇盛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受天意公司给予的4210万元,周滨分得其中3726万,米晓东分得414万元,两者分成比例为9比1。

记者梳理还发现,承接工程、销售设备是米、周二人帮忙的“重点”。

2006年,挂靠在北京中煤地技术装备公司的刘吉祯,请米晓东和周滨为该公司及借用的宁夏保能煤田灭火有限公司灭火一队一分队的名义承接灭火工程。周滨利用其父亲周永康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文江等人职务上的行为提供了帮助。事后,两人收受刘吉祯给予的500万元,米晓东分得49万元,周滨分得448万元。

2009年至2010年,米晓东和周滨接受辽宁华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李贵海请托,为该公司销售污水处理设备提供帮助。周滨托人找到时任中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局长的王立新,要其帮助销售污水处理设备,王安排下属相关人员予以办理。事后,米晓东和周滨收受好处费194.5万元,米晓东分得15万元。

宜昌中院还认定,2010年,林青艺请得米、周二人相助,周滨出面要求时任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总经理朱长林,帮助林青艺承接了北京市电力公司的管道工程。2012年1月,林青艺给予好处费600万元,米晓东分得119万元,周分得481万。此外,2012年7月,周滨通过其在香港的兴佳有限公司收受林青艺给予的港币362万余元。

和周滨有过节还能暗中用他名气受贿

纵观米晓东与周滨共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犯罪事实,还有一人与他们密切相关,那就是杨保东。

杨保东,1969年出生于辽宁盘锦,原系北京金鼎悦投资管理中心实际控制人。因涉嫌犯串通投标罪于2014年2月被刑拘,次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8月被逮捕。2015年3月13日,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当年5月被逮捕。

杨保东曾供述称,他与周滨有误会。但这并没有妨碍其借周滨利用周永康的影响力,为他人及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2008年,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欲竞标中国石油(土库曼斯坦)阿姆河天然气公司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采购项目,但中航世新公司不具备出口资质。

经杨保东联系,中航世新公司与具有出口资质的新荣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联合投标,中航世新公司与新荣公司承诺中标后从出口退税款中给予杨保东等人好处费。

为此竞标,杨保东找到了米晓东。杨保东供述称,因与周滨曾有误会,故其通过米晓东来请周滨帮忙,并让米晓东对周滨隐瞒了他参与其中的情况。

中航世新公司和新荣公司中标后,杨保东获利1923万元,转给了米晓东、周滨100万美元,其中周分得80万美元,米分得20万美元。此外,杨还单独付给米60万美元。

几年后,中航世新公司与新荣公司准备联合竞标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土库曼斯坦分公司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杨保东于是重施伎俩,再次通过米晓东找上了周滨。2010年至2012年,周滨利用其父亲周永康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土库曼斯坦分公司总经理张本全等人,采取修改设计方案等手段违规操作,帮助中航世新公司及其联合竞标的新荣公司最终中标该项目。

2013年,中航世新公司、新荣公司支付杨保东等人好处费2089余万元,米晓东从中分得450万元及美元25万元,杨保东从中分得863万余元,周滨分得好处费100万美元。

在米晓东此次拿到的好处费中,25万美元是与周滨分成而得,另有450万元则是杨保东单独给付。据米晓东供述,其曾向杨保东“借款”50万用以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算作了此次交易中应得分成的一部分。

宜昌中院查证,米晓东伙同杨保东、周滨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12116万余元,实际分得人民币1275.7万元,美元105万元;杨保东伙同米晓东、周滨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4012万余元,实际分得人民币172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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