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喜欢抓嫖娼 视官员包二奶若无物
【看中国2016年07月15日讯】提示:王思想发表评论文章说,公检法部门喜欢鸡毛蒜皮小案,却对大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比如,警察最喜欢抓嫖娼,却对官员包二奶视若无物。如果公检法不做改变,我建议,纪委可以拿出抓薄熙来、徐才厚的劲头,去抓一抓公检法,必有丰厚收获。
香港东方日报发表经济学者王思想的署名文章“公检法要向纪委学习 至少差50年”称,这几年,中国的权力惩罚机制出现了严重的“跛脚”行为--中共的纪委系统步子很大,政府的公检法系统停留在50年前。在法治系统,执政党与政府差距愈来愈大。
公检法部门喜欢鸡毛蒜皮小案,却对大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比如,警察最喜欢抓嫖娼,却对官员包二奶视若无物。
比如,投机倒把罪,是计划经济期间一个非常荒诞的罪名。现在已经进入21世纪十多年了,大家以为投机倒把罪是历史名词了。事实上仍有人不断以此罪名被惩罚。
最近,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民李某,因收购玉米而被处以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根据法院的说法,李某涉案价值为21万余元,罪名是无证无照收购玉米。
收购玉米还需要证照?不仅被判的农民一头雾水,其他人听了此新闻也觉得奇怪。
如今有一些种粮大户,一次把价值21万元的粮食卖给粮站,不是甚么新闻。而加入他是收购来的21万元粮食卖给粮站,就要被判刑。这是甚么奇怪的法律?如果这个人收购了21万元的粮食自己酿酒或者干别的加工,犯法吗?问了许多法律界人士,回答是:不知道。
假如巴彦淖尔市此案判决有理,那么,全中国许多地方的购粮大户没有被判刑,那无疑就是当地公检法渎职了。
许多律师在网上刊文,叙说巴彦淖尔市法院的判决引用法律条文不当。其实,即便不从法律上辩解,从基本逻辑上就可以知道此判决非常荒唐。
与此案最为类似的,可能是近年来不断出现的“跨境买盐被判违法”了,河南、陕西、安徽都出现过类似事件。买盐事件,一般都是盐业专卖局出面,为了维护盐业垄断,利用老掉牙的法律条文来惩罚买盐的公民。这些买盐事件,因为民愤太大,所以基本无法执行,有好多还以盐业部门出面道歉而结束。可是直到如今,法院或人大系统也从未出面宣布:跨区域买盐无罪,不得任意扣押买盐公民。
观察一下,就会发现一个普遍现象:公检法部门非常喜欢这种鸡毛蒜皮的小案子,却对大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比如,警察最喜欢抓嫖娼,却对官员包二奶视若无物;民众收购个玉米都被判刑,而在浙江吴英案中,官员低价强买吴英亿万财产却不被追究;公民随地吐痰,有可能被执法者抓住罚款,中石油的卡车满载污染物排放到沙漠里面却没有人被判刑;百姓闯红灯会被处罚,官员出门却可以警察封路、开道
这是公检法对弱者的欺辱。
这几千年来,权力都是欺负弱者的,并非开始自今日。但是,难道执法者们竟然不知道时代变了吗?现在是互联网时代,愈来愈多的不公平事件,被揭露到网上,被传播,引起网民无数愤怒。然后,为了平息众怒,匆忙宣布“不再追究”,这种事情,已经一次次重复上演。
所以,今天权力依然对弱者进行欺凌,与以前仅仅是权力的蛮横不同,今天还多了一条:权力的迟钝。沉浸于权力的人,居然没有意识到时代的巨变。
是谁应该改变?是觉醒了的公民,还是权力的拥有者?《环球时报》等报纸告诉我们:公民应当改变,应当回到以前的状态,去歌颂权力的每一次作为。并把这种歌颂称呼为“正能量”;把那些抨击不公正现象的行为称呼为“唱衰中国”。《环球时报》的这种奴才逻辑已经沦为笑柄。
权力并不全是这样,也有让人欣喜的地方。这两年来,中共反腐成效显著,一堆腐败官员被查处。中共的纪委敢于碰硬,敢于把一批贪官拉下台,赢得百姓拍手叫好。而与此相反的是,公检法系统鲜有作为。除了跟随纪委,判了一些贪官之外,整个公检法系统,还是以前的做派:主要精力用来打击弱者。
无论是反腐败,还是依法治国,如果仅仅依靠纪委,那就成了笑话。公检法必须向纪委学习,眼睛不要紧盯着百姓,应该把大部分精力盯着官员、盯着大企业。
如果公检法不做改变,我建议,纪委可以拿出抓薄熙来、徐才厚的劲头,去抓一抓公检法,必有丰厚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