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6年07月03日讯】6月3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向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务人员及其家属、雷洋家属及双方聘请的律师依法告知了雷洋尸检鉴定意见。检察机关对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进行了审查,组织了专家审查论证、文证审查,确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涉案警务人员在执法中存在不当行为,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辅警周某起主要作用,且在案发后有妨碍侦查的行为。根据其行为性质和办案实际需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已报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变更强制措施,对邢某某、周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决定逮捕。
一看到检方以“玩忽职守罪”逮捕涉案警察,我就知道,此事已尘埃落定、和谐处理、海阔天空、云淡风轻,雷洋案的警察可以额手称庆,感谢党和政府,今年可以回家过年了。信誓旦旦的“依法处理,绝不护短”,就是这么个结果?这就是所谓的绝不护短?以后我们还能相信你的鬼话吗?
警察刑讯逼供打死人、看守所离奇死亡的事情屡见不鲜,对涉案警察几乎都是以“玩忽职守罪”轻描淡写、和谐处理,都是处理很轻,一般都是一年左右,经常缓刑,甚至免于处罚。2009年3月8日,19岁的高中生徐梗荣在公安局内接受审讯,被刑讯逼供打死,原丹凤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王庆保,玩忽职守罪但免予刑事处罚;2009年2月,云南青年李乔明死在看守所,警方称其“躲猫猫”时撞墙,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湖南省新宁县看守所,牛华军和同监室人员至少13次按响求救警铃,向看守所反映身体不适,但均未得到有效处置,最终牛华军被鉴定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死亡。新宁县看守所所长蒋廉福、狱医陈湘东及值班民警肖海明三人被认定犯玩忽职守罪,其中陈湘东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蒋廉福和肖海明免于刑事处罚。
警察打人就打人!却说是“玩忽职守”,真是荒唐透顶的事情,只有在中国才有这么荒唐的逻辑。雷洋案的警察“玩忽职守”了吗?依我看,他们不但没有“玩忽职守”,而且非常卖力地作恶、非常热情地干这个工作!为了罚款,为了创收,他们真是豁出去了,百姓的生命、尊严、人权,神马都不顾了,疯狂地抓嫖,不管雷洋有没有嫖,不惜使用暴力手段,这哪里是“玩忽职守”?这分明是疯狂的“尽忠职守”、助纣为虐!“玩忽职守罪”分明就是警察作恶、警察打人的挡箭牌,一扣上这个罪名,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云淡风轻、海阔天空了!
北京的公检法终于解决了“雷洋案”这个大麻烦,为处于风口浪尖上的官府排忧解难,大功告成可以论功行赏了。经过漫长的等待,对“雷洋案”这个和谐的结果,我并不感到意外!我深深地知道,中国的公检法的关系是刘关张,不是魏蜀吴,他们不会相互制约,只会相互配合,尤其是对影响朝廷体面、舆论关注强烈的案件。公检法有一个共同的老大,他们是这个老大的三个马仔,马仔的任务就是为老大效犬马之劳,出了事情互相配合、好像摆平,绝不会互相拆台、胳膊肘朝外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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