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雷洋尸体检验鉴定结论进行审查论证(希望之声合成)
【看中国2016年06月30日讯】雷洋之死已演变成一场持续的公共事件,任何涉事方办案方任何参与者都无法蒙哄过去不了了之,亿万双眼睛都在紧盯着案情调查的每一个细节。雷洋案不只是受害者与施暴者之间的较量,也不只是双方律师之间的较量,在某种程度上说,是民意是天理与强权与暴力之间的较量。
雷洋究竟是怎么死的?这是雷洋家属和亿万公众想知道的答案,作为一个公民,作为一个活生生的年轻人,死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甚至背上污名!不仅让一个家庭蒙羞,更是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耻辱!真相就是真相,事实就是事实,每个人尽管有不同的价值取向,但这不能成为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借口。
沉寂30多天的雷洋案波澜再起,6月25日下午,雷洋案涉案警察邢某的代理律师钱列阳、公孙雪向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递交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提出“因鉴定机构的确定程序违背相关法规、网传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资质存疑”,建议检察机关更换鉴定机构。
5月14日,雷洋家属和律师以及有关部门见证了“长达约13小时的初步尸检中,主要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尸体解剖和病理检验。”5月17日,雷洋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向北京检方递交的《刑事报案书》,非常具体、详细、准确、专业还原了雷洋遇害的整个过程,也印证了舆论和网民对雷洋之死的基本判断!
5月14日晚间,雷洋家属及其律师委托的尸检专家证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张惠芹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雷洋案已经完成初步尸检,接着要进行病理分析、毒化检验等工作,大概还需20天左右。她认为,尸检鉴定过程要全面、细致、认真,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扰,“我们是替死者说话的人,不能让好人受冤枉,也不能放过坏人。”
尸检过去40多天了,雷洋家属和亿万关心雷洋案真相的人们等来的结果,却是雷洋案涉案警察代理律师要求检察机关更换鉴定机构的《法律意见书》,这是否意味着,关系到雷洋案定性的尸检结果将被推倒重来?此时,那个当初信心满满的尸检专家证人最应该站出来说话,雷洋家属以及帮助雷洋家属起草《刑事报案书》的律师也不能沉默。
面对汹涌的舆情,6月26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邀请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务人员邢某某等人聘请的律师和死者雷洋家属聘请的律师召开座谈会,听取双方律师关于案件办理、有关检验鉴定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向双方律师介绍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检察机关表示,雷洋尸体检验鉴定机构的委托依法合规,对鉴定工作安排了全程的监督。与会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建议。检察机关强调,会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办理案件,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6月2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等单位的全国法医学、病理学知名专家就鉴定机构提交的雷洋尸体检验鉴定结论进行审查论证。
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委托的鉴定机构前期所做的工作深入、细致、客观,并对检验鉴定结论依法进行了审查论证,指出了需要补充鉴定的内容。检察机关认真听取了与会专家的审查论证意见,将依法安排补充鉴定,科学运用检验鉴定结论,确保案件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办理。
6月28日,雷洋家属及其律师对财新记者发声,针对雷洋案中涉案警察的辩护律师资格及其近日言论,提出数点质疑与异议。雷洋家属代理律师陈有西重申:雷洋家人报案时对涉案警察的指控是三个罪名,即故意伤害致死、滥用职权、伪造隐匿证据。而检方现在对五名涉案警员是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涉案者的最终指控罪名,要经侦查、审查后,要等事实查清、证据核查确实后才能确定。
雷洋案涉案警察孔某的代理人,系沪上名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的翟建。据雷洋家人介绍,5月7日雷洋案发,次日雷洋家人即委托大成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彭吉岳担任代理律师。彭吉岳是雷洋小姨的同班同学,因为这层关系,雷洋家人对彭吉岳律师很信赖。
5月8日在昌平东小口派出所警方向雷洋家人通报案情时,彭吉岳在场。10日,彭吉岳和雷洋家人一道去昌平区检察院信访办反映情况,但5月中旬,大成律师事务所最终不同意彭吉岳代理此案,雷洋家人才决定聘请陈有西律师。“彭律师见过雷洋的遗体,我们的诉求也都告诉过他。”雷洋家人说。
雷洋家人及校友认为,翟建和彭吉岳同属大成律师事务所,最开始彭吉越是雷洋家人的律师,知悉相关案情及雷洋家人的诉求;如今翟建作为雷洋案涉案警察的代理律师,违反了同一律所律师不得“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法律规定。
对此,翟建律师称,他接受孔某家人委托时,大成长沙分所律师彭吉岳并没有和雷洋家人签订委托协议,也没有收取相关费用。他担任孔某的辩护人,并不违反《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此外,雷洋亲友及律师还对雷洋案涉案民警邢某某辩护人公孙雪律师的言论及钱列阳律师身份提出异议。6月25日,公孙雪对媒体表示,会见嫌疑人邢某某时,邢某某明确表示自己没有殴打雷洋,而雷洋有不配合警察依法执法行为。雷洋的家人和律师认为,公孙雪作为涉案民警邢某某的辩护人,在案件侦查阶段即对外发布与案情有关的信息,此举有违律师执业准则,意在误导舆论。而钱列阳是北京市检察院的监督员,他们忧虑钱列阳的这重身份,可能会对检察院办案造成影响。
公孙雪表示,她的当事人一直否认殴打过雷洋,这一信息在辩护律师介入前就已经在媒体上公开披露,已经属于公开信息。“目前案件尚在侦查阶段,人民检察院已经承诺公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有意见分歧,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她表示,双方律师在媒体上隔空辩论即无意义且无必要,解决不了任何实质问题,“公众应当把注意力集中到对此案的程序监督中来。没有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就会沦为空谈”。
钱列阳则回应:第一,律师担任各种社会职务很正常,它和律师的本职工作以及案件之间没有任何需要回避的法律规定。第二,唯一需要回避的是同一个律师不能同时担任利益相对方的代理人。“律师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承担着各种社会监督职能,包括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他们是不是也需要回避?是不是就不能执业做律师呢?”
亿万双眼睛在盯着雷洋案,围绕着雷洋案的调查尸检都牵动着亿万人的心,无论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还是涉案方的家属和律师,都将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审视,这对于案情的调查,对于厘清事实真相都很有意义,也有利办案方排除各种压力和干扰,最终还原基本的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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