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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孩被警察羞辱,再次证明视频很重要!(图)

 2016-06-12 08:2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深圳警察对两名女孩污言秽语(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6年06月12日讯】“你没有身份证,还不接受调查!”“我怀疑你是个男的,你上女厕所干吗?”“今天就是你自己犯贱。”“我要把你们跟那些小偷、艾滋病、强盗关到一起去,让你们享受去……”

当你看到这些话,你很难将他们和警察执法联系在一起。日前,有微博网友爆料,21号在深圳宝安西乡流塘大门口,两名女孩出去逛街,被警察检查身份证……后被依法强制传唤。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其中一女孩偷偷录下了包括以上警察之言在内的音频资料。

据网友公布的文字版事发经过,该起事件双方的主要冲突在于,当事警察在街上盘查两名女孩的身份证,对方声称没带并可以回家取但被警方拒绝。最终两名女孩被两名警察强制传唤。期间双方发生了肢体与言语上的冲突,而后女孩在派出所被警方审问一小时左右方被放回。

前一段时间我们还在争论,公民能不能监督公安执法,律师能不能在立案庭拍照,而这起事件为我们上了最为生动的一堂课。如果事发后女孩没有录制视频,没有视频作证,此事件或许就是另一个版本,涉案警察极力否认说过上述话,涉案警方更会极力袒护,很有可能,两位女孩会被以诬陷为由给于行政处罚。毕竟,在看到上述几段话时,警方有绝对的理由怀疑两位女孩诬陷自己——我们的警察素质不会这么低,更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是两位女孩别有用心,造谣生事,必须给于处罚。

仔细想来,每个人恐怕都很难释怀,仅凭文字和回忆就敢控告警察执法不规范,控告警察爆粗口,控告警察侮辱自己,这不知会被多少警界的洗地声所淹没。更何况,在口说无凭的窘境下,两位女孩很可能被污蔑、被说成类似于雷洋案一样的ⅩⅩ者。由此,警方很可能会说,两位女孩因为是ⅩⅩ者所以惧怕警察,被警察抓了后不仅不配合,反而说警察侮辱自己。这样的场景,难道不会发生吗?

我曾在《你能监控人民一言一行,人民为何不能拍你执法?》一文中论述到,真正的公正执法,要经得起公众的围观和拍摄。试图限制公众拍摄,多因为在执法行为有诸多不当、不法和不妥之处。

反观这起事件,爆粗口的深圳警察不仅仅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而是报复性执法、野蛮执法和构陷式执法。想想看,我要把你们跟那些小偷、艾滋病、强盗关到一起去,让你们享受去……”两位女孩犯了多大的事才会遭遇如此虐待?只不过是警察要查看她们身份证时,她俩要求先查看警察的证件,而这,便成为冲突的导火线。

在警方执法必须先出示证件这个话题中,我们讨论了许多次,但每一次警察都可以拿出不用出示证件的理由。这一次,当不用出示证件的警察刚好有羞辱爆粗口言辞,不知还会不会有警察认为自己的执法并无不当呢?

在视频中,警察说到,我怀疑你是个男的,你上女厕所干吗?你脱衣服给我看一下,女孩辩解说她们刚刚根本没有上过女厕所。通过这段对话,你以为警察说的仅仅是气话吗?非也,这是一种构陷式执法,说白了,警察怀疑你是男的,在他们眼里就是男的,上了女厕所,警察就可以拿出自己的“家法”来处罚两位女孩,这样的执法,除了构陷就是栽赃。

再者,透过对话我们更能发现,警察的蛮横一览无遗,警察的嚣张甚嚣尘上,可以说,如果不表明这是警察与两位女孩的对话,你很可能以为这是黑帮与被绑架者之间的对话。

不敢想象,如果没有两位女孩拍摄的视频作证,涉案民警会被停职吗?公安局长还会道歉吗?如果说,当两位女孩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只凭借两人的事后回忆,她们又拿什么来证实自己看到和听到的一切呢?

特别是在公权力说谎成本成性、说谎成本很低、说谎不打草稿的情况下,当执法的不当和不法行为被公众或当事人看到,但执法者却又极力否认时,公众或当事人又不能拍摄时,又拿什么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呢?

此名民警在车上的行为让人大跌眼镜大失所望,满口胡言乱语,连一个公民的形象都不如,这句话是宝安公安分局局长说的,如果当事人是我,是我的家人,我能平静吗?讲一千个一万个道理,对人造成了伤害,除了不文明,还有羞辱人格。

公安局长的话言犹在耳,一个让人大跌眼镜大失所望的警察执法,损害的当是整个警察的队伍形象。此事件也因为有视频作证,之前常为警察洗地的声音未曾出现,要不,一切的流言蜚语或许就会将两位女孩淹没,毕竟,两位女孩“得罪”的是警察,而不是其他人。

而当日下午,其中一名姑娘接到一自称是涉事派出所“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表示,“那些警察是因为前一天加了24小时班累着了,然后态度不好,要我们理解。”你看,这不知是涉案警察真累了还是怪这两位女孩运气不好,反正,警察爆粗口都可以拿出前一天加班24小时作为理由,似乎就在说,如果不加班,涉案警察或许就是另一方景象,但是,这样的说辞站的住脚吗?

雷洋案的余波未了,而今,深圳又发生这样的事件,很难说,两起事件没有共同之处。你走在大街时,随时可能被怀疑嫖娼;也可能随时会被查验身份证,或是仅因为你长得漂亮便有警察前来执法,这样的警察执法状态,说白了,就是一种滥权的沿袭,就是一种执法暴力的展现。

回头来看,我们却依然后怕,如果两位女孩没有视频作证,恐怕两位女孩的遭遇就只能自认倒霉,而涉案民警压根不会被调查,警察群体更不会相信,自己的队伍里会有这样的执法者。

或许,两位女孩压根不会举报,也不会控告,因为,他们除了回忆,口说无凭。在没有视频佐证的警察滥权中,公民靠什么监督公权,哪怕警察持有执法记录仪,但执法记录仪会记录这位警察的爆粗口和滥权吗?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更值得我们讨论——当警察滥用权力时,我们靠什么保护自己?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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