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款超8000万元 石家庄一社区7名贪官集体“翻船”(图)


中共官员贪腐成风。(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6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夏妍综合报导)据大陆媒体报导,从中共河北石家庄市检察院了解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位同社区7名官员因受贿集体“翻船”,据悉,收受的贿赂款项总计超过8000万元。

6月10日,中共喉舌新华网石家庄消息,经检察机关查明,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位同社区7人,在2009年至2011年间,借社区城中村改造,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石家庄锐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贿赂款共计8000多万元。他们分别是,中共原党支部书记马长江、原社区居委会主任邢君海、居委会委员侯志永、妇联会主任李蕊、原社区居委会书记兼主任苏志刚等。

据石家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崔少波介绍,2014年12月和2015年3月年间,苏志刚和马长江、邢君海等7人因涉嫌受贿罪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今年4月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现正等待判决。

事实上,中共贪官集团贪腐并非首例。

新华网报导,2013年,浙江永嘉县新桥村,村民纷纷传言“10名‘村官’瓜分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当时,温州市永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依永嘉县法院原判决,涉案人余干寿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7年不等,追缴数额共计7234万余元。

报导称,因为涉案安置房评估价格不准确,导致法院判决的追缴赃款金额有误。2015年11月,永嘉县法院重审该案,判令追缴赃款共计9911.5万元。

2015年11月23日,北京晨报报导,四川省宜宾市揭发官员集体贪污案,由上至下涉及67人,其中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占22人,市、县农业局领导班子成员13人;受贿金额由数千至80多万元不等,全案涉款达500多万元。

今年2月18日,中国网报导,当日,中纪委网站公布了广东省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个是,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高沙村原村“两委”集体贪污征地补偿款和村集体资金问题。

报导称,高沙村村委会主任黄燕强、党支部书记黄志雄以及黄鉴洲、叶燕华、梁小玲、肖树锋、肖建洪、黄耀全、梁进财等9人,以发放工资补贴名义,集体贪污高沙小学场地租金等村集体财産18万元。

上述9名再次以发放工资补贴名义,集体贪污高沙村电站征地补偿款11.37万元。

另一起发生在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窖洋村,该村党总支原书记彭宏华违规收取地皮款。彭宏华利用担任司马浦镇窖上经联社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规划发放和补收非农建设用地面积18.95亩,收取地皮款共222万元,现未批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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