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祸得福!小留学生案受害者有绿卡了(图)
曾经轰动舆论的中国小留学生凌虐案。(网络玉蒲)
【看中国2016年06月04日讯】据《华人生活网》6月4日报道,曾经轰动舆论的中国小留学生凌虐案的受害者刘怡然,因要留下来作证而申请了U签证,竟因祸得福,目前已获得绿卡,其父母可能也会凭此一起获得美国绿卡。
根据美国《2000年贩卖与暴力受害人保护法案》规定,当非法移民不幸成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后,如果同意协助执法机构调查犯罪,便可以受到保护并获得合法居留在美国的U签证,且最终可获得美国国籍。U签证的核发要求执法机构出具证明文件,而此次凌虐案受害人刘怡然的条件竟然完美符合。
U签证是很特殊的签证,有效期为4年,在某些条件下可以获得延长。此签证名为刑事犯罪受害者签证(Victims of Criminal Activity),申请到此签证后,可以接着立刻申请绿卡并提交身份调整表格(I-485),而且此类申请没有排期,可以很快就拿到绿卡。
据悉,美国国会于2000年创建U-签证计划,目的在于鼓励担心被驱逐出境而不敢报警的无证移民受害者能勇于报警并配合、协助警方调查。
申请U签证由受害人或者执法机构提出,符合核发U签证的条件如下:
1、精神及肉体因27种犯罪类别而受到严重伤害的被害人,犯罪类别包括绑架、勒索、敲诈、非法拘禁、行凶殴打、谋杀、过失杀人、家暴以及强暴、性虐待、性剥削与乱伦等刑事犯罪。
2、上述受害人报警后同意与警方合作,提供与犯罪相关的信息,协助执法机构调查。
3、犯罪地点在美国境内及领地或违反了美国法律。
4、美国联邦、州、或地方等各级政府的执法机构应出示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据,证实这些犯罪是属于可以申请U签证的类别,而且犯罪发生在美国境内及领地或者违反了美国法律,最重要的是,该受害人(也是申请人)正在、已经或将要帮助指控及调查上述犯罪。
另外,U签证必须是在美国境内申请。同时,基于人道主义考虑,美国容许受害者也可为家属申请U签证赴美。如果U签证申请人年龄在21岁以下,其配偶、子女、父母(只有当申请人未婚时才可以)及申请当时年龄未满18岁的兄弟姐妹,可以作为连带申请人;年龄超过21岁者,配偶和子女可以作为连带申请人。刘怡然是高中生,目前还不满21岁,所以可同时为自己的父母申请绿卡。
据悉,U签证每年有10,000配额的限制,如果配额不够,移民局有候补名单,申请案件增长速度很快。
无照移民申请人拿到移民局的通知函,就不用担心会被递解出境了。不过在候补单上的申请人,暂时还没有资格获得社会安全号码和工作许可。
对于刘怡然的遭遇,有人称,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但美国总是相对公平的,当为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会在另外一个地方,为你开启另一扇门。